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龚永博 -2019(第 0094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

2019年12月7日
简体字A4版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19(第0094号)

被追查人姓名:龚永博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
职务:法官
涉案相关责任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院长 闫小龙,武汉市江夏区纸坊派出所副所长 彭黎,武汉市江夏区纸坊派出所涉案警察 文闯,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杨屹东,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光敏,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政委 许锦华,武汉市东西湖第一女子看守所所长 张文华,以及其他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你预谋于2019年12月11日,对被害人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轮功学员钱有云、孙足英进行非法庭审,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19年12月7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2019年4月底,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轮功学员钱有云、孙足英在武汉市江夏区体育馆讲清法轮功真相时,被武汉市江夏区纸坊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东西湖第一女子看守所。
2019年9月中旬,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将钱有云、孙足英构陷到武汉市洪山区法院。
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通知律师将于2019年12月11日非法开庭,后因故延期。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刑事庭法官      龚永博:02787521032 、027-87532877、027-87532810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院长            闫小龙:18971106528、027-87615751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派出所副所长    彭黎:13387650001、027-85398724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派出所涉案警察  文闯:18202773841、027-85398724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 027-87802000、027-87803729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杨屹东:027-87802000、027-87803729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光敏:027-87666110、027-87868469、027-85394578(国保)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政委        许锦华:027-87666110、027-87868469、027-85394578(国保)
武汉市东西湖第一女子看守所所长  张文华:13871031338、027-85395040、027-83899747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