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江西省南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志萍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西省南昌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江西省南昌市南钢法轮功学员吴志萍,女,65岁。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曾多次遭当地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警察绑架和非法关押。2008年10月18日,吴志萍在南昌市郊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青云谱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3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到长时间的罚站、剥夺睡眠和关小号等酷刑折磨,被迫害致尿血,身体极度消瘦。2014年4月25日,吴志萍在外出发放真相资料时,遭南昌市海关派出所警察绑架。2014年7月3日,吴志萍被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半个月;2015年6月5日,吴志萍在自家门口被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派出所警察跟踪、劫持,后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6月19日,吴志萍被西湖检察院非法批捕。同年12月被西湖区检察院非法立案。2016年1月25日上午10点,吴志萍在西湖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尽管当事人的律师当庭作了无罪辩护,当事人亦作了无罪答辩。但在南昌市西湖区“610办公室”的操控、指使下,法庭不顾吴志萍丈夫患病卧床,婆母瘫痪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又再次对吴志萍非法判刑3年6个月。之后吴志萍被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2019年3月,吴志萍九死一生从监狱出来时,被迫害致身体虚弱,头昏头疼,记忆力很差,上下牙齿全部掉光。由于吴志萍被无辜构陷,抓捕,她的婆婆和丈夫在痛苦,孤独,无助的情况下先后离世。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西省南昌市政法委书记刘家富,南昌市“610办公室”副主任刘志斌;南昌市公安局局长万秀奇,国保大队长陈文革;南昌市西湖区马桩派出所所长辜国华(原洪城派出所所长);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原院长雷虹,法官刘玉芳;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公诉人辛振宇、刘杰;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派出所警察辜玉斌、熊伟、袁龙;江西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徐耀旺、副监狱长李晖、科长钟云华、教导员万敏英,狱警熊敏、王淑美、王娟、陈莉、王芬、胡睿华。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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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警察、禁闭室中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 新建县长堎镇长征路630号 江西省女子监狱
邮编:330100 - 职务:江西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得宝路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得宝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前卫路218号
更多信息:副监狱长李晖:0791-83718728
- 职务:教导员现任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 新建县长堎镇长征路630号 江西省女子监狱
邮编:330100更多信息:教导员万敏英:0791-371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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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 新建县长堎镇长征路630号 江西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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