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查 令-被追查人于海杰-2020(第 0082号)-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检察院
于海杰-2020(第 0082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20(第0082号)
被追查人姓名:于海杰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检察院
职务:检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内蒙古阿尔山市政法委书记 葛双鹏,阿尔山市法院院长 李春城,阿尔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建春,阿尔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包恒广,阿尔山市伊尔施派出所所长 王双全,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0年3月以来,参与策划、构陷内蒙古阿尔山市法轮功学员马秀琴,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20年5月20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0年3月4日,内蒙古阿尔山市法轮功学员马秀琴,被阿尔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包恒广及伊尔施派出所所长王双全等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到乌兰浩特市看守所。
目前,阿尔山市检察院已将马秀琴被构陷的案件递送到了阿尔山市法院,预谋非法庭审,进一步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阿尔山市检察院检察长 于海杰:13948240086
阿尔山市法院院长 李春城:15174760668
阿尔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建春:13847937444,0482-7122006
阿尔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包恒广:13404827866
阿尔山市公安局伊尔施边境派出所所长 王双全:15148913999
阿尔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葛双鹏:
- 职务:副局长系统:地址:更多信息:
副局长施建春:13847937444、0482-7122006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检察长于海杰:13948240086
- 职务:所长系统:地址:更多信息:
所长王双全:15148913999
- 职务:国保大队队长地址:更多信息:
国保大队队长包恒广:13404827866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