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9年6月21日晚上,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铁路公安处警察的恶意举报下,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命令牡丹江铁岭河警务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董淑艳(女)、郭淑珍(女)、张玉华(女)3人。警察还到她们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了很多私人物品,其后3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2019年7月29日,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3人被非法批捕。9月27日构陷她们的案件被送至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2019年11月22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非法开庭。庭审之前,牡丹江市爱民法院指派一个援助律师为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3人做有罪辩护,利用伪善、欺骗、恐吓当事人的方法,试图逼迫3人同意,被董淑艳、张玉华拒绝后,恼羞成怒,威胁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不请就不加刑。非法庭审当天,610综合科科长朱家滨亲自到法庭指挥。法院来了许多警察,如临大敌一样,把家属都撵到大门口以外。3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戴着脚链进入法庭,每个人被单独庭审。最后董淑艳、张玉华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1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李长生,牡丹江市“610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朱家滨;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哲;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局长王宇,阳明分局铁岭河警务大队队长于鲲,副队长朱澄华;牡丹江市铁路公安处副处长孙海斌;牡丹江市铁路公安处国保队长邓涛,警察李科;牡丹江市爱民区政法委书记王勉飞;牡丹江市爱民法院院长季明,审判长张颖,审判员王楠,书记员李紫莹;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海石,公诉人王娟;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所长马国栋。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政法委
邮编:157011 - 职务:国保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15号 牡丹江铁路公安处
邮编:157005 - 职务:书记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区率宾路 市党政办公中心1区4楼 牡丹江市政法委
邮编:157022 - 职务: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邮编:157011(在政府机关院内) - 职务:铁岭河警务大队队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铁岭街,阳明分局铁岭河警务大队
邮编:157014
地址2:黑龙江省牡丹江阳明区光华街13号 阳明区铁岭社区警务队
邮编:157013更多信息:铁岭河警务大队队长于鲲:15504532088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298号 西安区检察院
邮编:157003更多信息:检察长金海石:0453-6557388、0453-6599801、办0453-6331901、13845377345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 爱民区检察院
邮编:157009更多信息:检察长金海石:0453-6557388、0453-6599801、办0453-6331901、13845377345
- 职务:警务大队副队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铁岭街,阳明分局铁岭河警务大队
邮编:157014
地址2:黑龙江省牡丹江阳明区光华街13号 阳明区铁岭社区警务队
邮编:157013更多信息:铁岭河警务大队副队长朱澄华:13946344006、15504532073
- 职务:综合科科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区率宾路 市党政办公中心1区4楼 牡丹江市政法委
邮编:157022更多信息:综合科科长朱家滨:0453-6171748、0453-6928739、13766662322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09号 阳明公安分局
邮编:157013更多信息:局长王宇:15504532392
副局长王宇(王雨,主管社区):办0453-6367805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 爱民区检察院
邮编:157009更多信息:公诉人王娟:18645760199、13845340526、18545760113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 201国道南侧(江南监管支队 ) 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
邮编:157021更多信息:市第二看守所所长马国栋(警号040055):0453-6484928、 13945395777、 警务通155045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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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邮编:157011(在政府机关院内)更多信息:审判员王楠: 18645777172、13204533269、0453-8907599
- 职务:法官、审判长、刑事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邮编:157011(在政府机关院内)更多信息:刑庭庭长张颖:0453-8909481、18645777171、13836375966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邮编:157011(在政府机关院内)更多信息:院长季明:0453-8909459、18645770167、13704838909
- 职务:副处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15号 牡丹江铁路公安处
邮编:157005更多信息:副处长孙海斌:0453-8822418、0453-8820181、手机13303635000、 15846786699、18645332009
- 职务:国保支队队长、政委、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191号 牡丹江公安局
邮编:157021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李哲:0453-6282635、1360483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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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15号 牡丹江铁路公安处
邮编:157005更多信息:国保队长邓涛:手机 138363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