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彭淑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自2020年6月19日起,改为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法轮功学员彭淑华,女,78岁。 2019年8月13日上午,彭淑华在五津镇街上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遭人恶意举报,被新津县公安局警察非绑架、抄家。她随后被送往成都市双流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在新津县政法委、“610办公室”等部门的操控下,彭淑华被新津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新津县公安局很快将构陷彭淑华的案卷移交新津县检察院。随后,检察院又将彭淑华非法起诉到新津县法院。2020年6月5日上午10点,新津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彭淑华一案。此时彭淑华老人已被非法关押近10个月。庭审当日,彭淑华并未进入法庭,而是在双流区看守所被远程庭审。律师在法庭上为彭淑华做了无罪辩护,并驳斥了公诉人谢玉虹罗列的所谓“罪证”。彭淑华本人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申明自己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庭审至中午12点30分左右,法官宣布休庭,后定于6月17日再次庭审。6月16日下午,律师乘飞机赶往成都准备参加次日的庭审。当飞机在机场降落时,律师才接到法院通知,称次日庭审取消。法院以律师近期去过疫情严重的北京为由,不准律师到当地法院参加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供了他三天前刚做的核酸检测报告,证明一切指标正常。法院仍拒绝律师到庭辩护,并通知庭审改期,届时只准律师在外地做远程辩护。法院再次开庭的日期定于2020年7月23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政法委书记王二勇,区政法委副书记张锦军(同时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负责维稳和“610”办公室);新津区公安分局局长雷向东,国保大队长岳蕊;新津区五津镇派出所所长何卫国;新津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鸿林,侦察监督科(批捕科)科长孙继伟,公诉科副科长谢玉虹;新津县法院院长李科;成都市双流区看守所党支部书记黄晓军,所长肖力芥。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双华路三段39号 双流区看守所
邮编 :610207 - 职务:所长、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双华路三段39号 双流区看守所
邮编 :610207更多信息:所长黄晓军:13438313388、028-85871274、028-86181661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12号 新津县法院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院长李科:办028-82556001、13880023322
- 职务:公诉科副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平岗路280号 新津区检察院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公诉科副科长谢玉虹:13668218808、 028-82555927
- 职务:侦察监督科(批捕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平岗路280号 新津区检察院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侦察监督科(批捕科)科长孙继伟:028-82555617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平岗路280号 新津区检察院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检察长张鸿林:办 028-82469801、13908184175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太升西街173号 五津镇派出所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所长何卫国:13881891887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50-51号 新津县公安局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岳蕊:1305668563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50-51号 新津县公安局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新都区公安局局长雷向东:13881869666、028-83999989
新津县公安局局长雷向东:办 028-82518458雷向东,男,汉族,四川成都人,大学学历,1970年1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成都市新都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1998.03-1999.06 双流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1996.09-1998.07在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9.06-2003.02 双流县公安局彭镇派出所所长(其间:2000.09-2002.12省委党校函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3.02-2006.06 双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2.01-2004.01在西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研修班学习) 2006.06-2007.01 双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
2007.01-2009.04 双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
2009.04-2012.05 双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
2012.05-2014.03 双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保留正局级待遇)
2014.03-2014.04 蒲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4.04-2016.05 蒲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6.05新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任成都市新都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路127号 新都区公安分局
邮编:610500更多信息:新都区公安局局长雷向东:13881869666、028-83999989
新津县公安局局长雷向东:办 028-82518458雷向东,男,汉族,四川成都人,大学学历,1970年1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成都市新都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1998.03-1999.06 双流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1996.09-1998.07在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9.06-2003.02 双流县公安局彭镇派出所所长(其间:2000.09-2002.12省委党校函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3.02-2006.06 双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2.01-2004.01在西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研修班学习) 2006.06-2007.01 双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
2007.01-2009.04 双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
2009.04-2012.05 双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
2012.05-2014.03 双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保留正局级待遇)
2014.03-2014.04 蒲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4.04-2016.05 蒲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6.05新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任成都市新都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50-51号 新津县公安局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区政法委副书记张锦军(同时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负责维稳和“610”办公室):办028-82530506、15928071777、13708219888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北路111号 新津县政法委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区政法委副书记张锦军(同时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负责维稳和“610”办公室):办028-82530506、15928071777、13708219888
- 职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政法委书记王二勇:办 028-82526105、13882115858
- 职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北路111号 新津县政法委
邮编:611430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王二勇:办 028-82526105、1388211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