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国
职务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单位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
地址
(市委 、市政法委、610)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225号
邮编︰154103
电话
市政法委:0468-3343030
“市610办”:0468-3350007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责任人分类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