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北京市大兴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时应吉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1年4月16日
简体字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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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时应吉,男,45岁,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孔化营村人,原铁路职工。2019年2月28日,时应吉在工作单位被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派出所和大兴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大兴区看守所。2019年4月4日,时应吉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非法批捕。大兴区公安分局和西红门镇派出所办案警察曾两次将构陷时应吉的案卷提交大兴区检察院,均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办案警察继续伪造证据构陷时应吉,大兴区检察院最终违法受理该案,并于2020年1月将时应吉非法起诉到大兴区法院。2020年11月5日,时应吉被大兴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罚金5,000元。时应吉已于2021年2月27日冤狱期满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北京市政法委书记齐静,原书记张延昆(2015.10-2020.12);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亓延军;北京市大兴区政法委书记许玉增;大兴区公安分局局长刘禹锡,国保大队长杨连江,副队长杨万秋;大兴区西红门镇派出所所长刘坡,警察苗赞;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院长高祥阳;大兴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检察官李文芳,助理曾娟;大兴区法院院长何马根,法官胡学文,书记员陈绍禹;大兴区看守所所长赵学礼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
  • 职务: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原海淀区政法委副书记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海淀区政法委 
    邮编:100089

    更多信息: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高祥阳:18910060886

    高祥阳,男,汉族,1971年10月生,辽宁瓦房店人,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在职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专业),法学博士,副教授。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95.07——1998.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秘书长、研究生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团委书记;
    1998.07——2002.0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
    2002.03——2005.0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书记、艺术教育中心主任;
    2005.01——2006.1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人民武装部部长,“北京奥运会总体影响研究(OGGI)项目”行政总监。(期间:1998.09—2006.01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法学博士学位;2004.04—2005.04挂职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秘书行政部副部长兼任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副部长);
    2006.12——2009.11,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级),兼北京市综治委委员、反恐委委员、北京教育系统维稳办主任、综治办主任、保卫保密处处长等职务;
    2009.11——2009.12,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
    2009.12——2010.06,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区长,兼任西城区国资委主任等职务;
    2010.06——2011.11,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1.11——2017.05,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7.05,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