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郭淑仙 --2021(第 144号)- 河北省黄骅市法院

2021年6月27日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郭淑仙 --2021(第 144号)追查令录音
郭淑仙 --2021(第 144号)追查令录音2
追  查  令 
2021(第144号)

被追查人姓名:郭淑仙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河北省黄骅市法院
职务:院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检察长 庞丽敏,盐山县检察院检察长 石培德,检察长 张忠桥,盐山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刘立杰,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刘振明,副队长 张新萍,盐山县公安局局长 陈志明,盐山县政法委书记 付志敏,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其他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1年5月以来,参与构陷、预谋非法庭审被害人河北省盐山县法轮功学员刘淑丽,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 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 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30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1年6月27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0年12月26日,河北省盐山县法轮功学员刘淑丽因不放弃信仰,被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
2021年1月9日,刘淑丽被非法批捕。
2021年4月7日,盐山县检察院将非法构陷刘淑丽的案件移交给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5月7日,黄骅市检察院将刘淑丽起诉到河北省黄骅市法院,刘淑丽面临非法庭审。
期间,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为构陷刘淑丽,罗织罪名,两次去刘淑丽家非法抄家。
刘淑丽在被迫害期间,身体出现不适症状,盐山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振明强制对刘淑丽灌入不明药物。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河北省黄骅市法院院长                      郭淑仙:0317-5811581,0317-5322118,18031778106
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检察长               庞丽敏:0317-5220313
河北省盐山县检察院检察长               石培德:18103170101,0317一3206288
河北省盐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忠桥:18103171099,13731726999
河北省盐山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刘立杰:18103171086,15833271112
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刘振明:13931781316,0317-6226882
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张新萍:13603336958,0317-6226559
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局长                   陈志明:13703271083
河北省盐山县政法委书记                   付志敏:18631753388,0317-6221756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