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孙子涵--2021(第172号)-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

2021年8月30日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孙子涵--2021(第172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令 
2021(第172号)

被追查人姓名:孙子涵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
职务:法官
涉案相关责任人: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院长 季洪翔,爱辉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姜慧博,爱辉区检察院院长 郭凤奎,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吴文汉、警察 王洋,爱辉区政法委书记 赵青海,嫩江看守所所长 刘坤,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其他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1年7月以来,参与构陷、预谋非法庭审被害人黑河市法轮功学员王海敏,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 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 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30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1年8月30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0年5月13日,黑龙江省黑河市法轮功学员王海敏在向当地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法轮功真相资料等物品。
次日,王海敏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之后,被勒索钱财后放回家。
2021年7月2日,王海敏被构陷的案件移交到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
7月9日,王海敏被构陷的案件移交到爱辉区法院。
8月18日,王海敏被非法批捕,并被非法关押到嫩江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责任法官               孙子涵:0456-8296256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院长                      季洪翔:0456-8296251 
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姜慧博:0456-8296131
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院长                   郭凤奎:0456-8296140
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吴文汉:13384568806
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王洋:17345607071
黑河市爱辉区政法委书记                   赵青海:0456-8296181
黑河市嫩江看守所所长                          刘坤:0456-7525845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