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本溪威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刘绍实、郑涛等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辽宁省本溪威宁劳教所位于本溪市明山区,现非法关押了鞍山、铁岭、丹东、锦州、盘锦、营口等地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该劳教所所长刘绍实、法制洗脑中心主任郑涛等人,长期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迫害,强制洗脑转化, 手段极其恶劣和残酷,如强制洗脑, 毒打、野蛮灌食、电击等酷刑折磨。其中最为残酷的迫害是抻床酷刑:将法轮功学员大字形仰面或匍匐四肢固定在床上,有的甚至悬空抻着,时间长达半个月到二十多天,吃、拉都在床上,人被放下来时,已不能行走,有的身体致残。现查明在该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王哲浩,邱智岩,白金齐,石寅昌,杨志忠;邵忠业、孙铁春、王景生等数名学员被迫害致残;李光文、江虎林、王学正、宋月刚等超过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抻床及其他酷刑的折磨。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本溪威宁劳教所所长刘绍实,政委陈忠维,原教养院院长江自力、吕文斌,副院长吴刚,原管理科科长李强,副科长梁世春、董强、于振贵,法制洗脑中心主任郑涛,教导员赵广春,副主任张晓光、郭铁鹰、富景荣,警察郑凯、王轶、刘伟、赵大维、刘江朋、秦勇、丁会波、毛申生、梁伟春、韩昌录、王志铎、赵文玉、毛申、朱国玉、杨国清、于静、梁善忠、鲍荣志、刘汇明、张得财、焦方禾、刘印祥、韩亮。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二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法制洗脑中心教导员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管理科副科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管理科副科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法制中心副主任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警察、管理科副科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警察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管理副科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管理科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教养院院长(原任)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更多信息:院长江自力:0414-4512310 转301、办0414-4511709
- 职务:警察、法制教育中心人员(已调离)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更多信息:警察丁会波(以工带干人员,想以迫害大法弟子换上警服,极其邪恶,常体罚学员)
- 职务:教养院副院长(管教副院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更多信息:副院长吴刚(管教副院长):办0414-4512310转101、1390414900
- 职务:法制教育中心主任、教导员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更多信息:法制洗脑中心主任、警察郑涛(现教导员 警号2152168):13304945123、办0414-461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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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副所长、副主任、法制教育中心副大队长、法制中心副主任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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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管理科副科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 - 职务:劳教所政委 (前任)、 “610办公室”主任、溪湖监狱副政委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 本溪市政法委
邮编:117000更多信息:政委陈忠维:办0414-4512310转303、13604147866、13841407866、宅0414-2861073
- 职务:劳教所政委 (前任)、 “610办公室”主任、溪湖监狱副政委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更多信息:政委陈忠维:办0414-4512310转303、13604147866、13841407866、宅0414-2861073
- 职务:劳教所政委 (前任)、 “610办公室”主任、溪湖监狱副政委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红脸村 本溪监狱
邮编:117009
邮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842信箱
邮编:117003更多信息:政委陈忠维:办0414-4512310转303、13604147866、13841407866、宅0414-2861073
- 职务:所长、原教养院院长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更多信息:吕文斌:院长室 0414-4511709
- 职务:劳教所所长、法制教育大队大队长、法制中心主任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 本溪劳教所
邮编:117008更多信息:法制教育大队(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队)
刘绍实(所长、大队长):0414-4618971相关文章:- 追查北京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岳乃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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