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刘华强--2021(第231号)- 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

2021年12月15日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刘华强--2021(第231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令 
2021(第231号)

被追查人姓名:刘华强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
职务:检察官
涉案相关责任人: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魁,海阳市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所长 赵建东,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局长 孙书基,国保大队队长 王英杰,海阳市政法委书记 辛宗明,烟台市看守所所长 李宗海,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其他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1年10月以来,参与构陷、预谋非法起诉被害人山东省海阳市法轮功学员孙明霞,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护照及出国签证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30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1年6月16日,山东省海阳市凤城区法轮功学员孙明霞被海阳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借口是孙明霞在当地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孙明霞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海阳市看守所和烟台市看守所。这期间,海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凤城派出所警察多次骚扰孙明霞家人。
目前,孙明霞被构陷的案子已移送到海阳市检察院,面临进一步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检察官                   刘华强:13793592528
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魁:0535-3011910
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所长     赵建东:0535-3311066
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局长                       孙书基:0535-3234531、0535-3223228(传真)
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王英杰:18815351086、13965872333
山东省海阳市政法委书记                       辛宗明:0535-3222558
山东省烟台市看守所所长                       李宗海:0535-6297252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