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锦州市迫害康桂云、刘宝莲等7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2年9月17日
简体字A4版
8214 .pdf402.59 KB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锦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辽宁省锦州市康桂云(70岁)、刘宝莲(81岁)、李淑芳(80岁)、陈文学(77岁)、张英玲(61岁)、刘玉荣(60岁)、金晓梅(52岁)等7名女性法轮功学员,于2021年11月27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当夜,她们分别在北郊、大薛、西郊派出所被非法审讯。康桂云和刘宝莲后被“取保候审”,其余5人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2022年1月22日,太和分局国保将构陷7人的案卷提交凌海市检察院,但因证据不足,案卷被检察院退回。凌海市检察院后又违法受理该案,并于4月11日将7人非法起诉到凌海市法院。7月13日,凌海市法院于对7人非法开庭,并于8月作出非法判决:将张英玲、金晓梅非法判刑3年,各勒索罚金5,000元;将康桂云非法判刑2年6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将刘玉荣、李淑芳、陈文学各非法判刑1年,分别勒索罚金2,000元;将刘宝莲被非法判刑1年,缓刑2年,并勒索罚金2,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张大军;锦州市太和区政法委书记姜文韬;太和区公安分局局长吴亚凡,国保大队长刘长杰,副大队长李蕾;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马量,检察官曾强,助理检察官张玉聘;凌海市法院院长张凤武,法官许冰;太和区北郊派出所所长刘晋;西郊派出所所长张文祥;大薛派出所;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
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