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北京市迫害刘春爱等4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春爱(女)、李爽(女,30岁左右)、闫永和岳利永夫妇,家住北京市西城区。2019年8月11日,李爽因去被监视居住的刘春爱家,出来后被西城区阜外大街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随后,李爽所在的公司老板闫永、岳利永夫妇也被绑架,公司被非法查抄。当晚,刘春爱老人也被绑架,4人均被非法关押到西城区看守所。随后4人被西城区公安分局构陷到西城区检察院,又被非法起诉到西城区法院。2020年9月22日,西城区法院对刘春爱、李爽、闫永、岳利永4人非法庭审。2022年8月11日,西城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刘春爱等4人,4人坚持自己无罪。至今他们已被非法关押达3年之久,但仍无判决结果。岳利永、李爽被迫害至身体出现病态,闫永、岳利永夫妇的公司蒙受极大损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北京市西城区政法委书记缪剑虹,原书记姜立光(至2021.12)、王旭(至2019.12);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局长罗明,原局长刘国周(至2020.3);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祁治国,原检察长李卫国(至2021.9),公诉人唐薇佳;西城区法院院长陈立如,原院长刘双玉(至2021.4),法官章炎;西城区阜外大街派出所所长张金岩,办案警察刘钦宝、曾乐、程杰;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周志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西城区法院院长、原朝阳区法院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朝阳区法院
邮编:100125更多信息:西城区法院原院长刘双玉(至2021.4):18500839010
刘双玉,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河北保定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山西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朝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庭长助理、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人民法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庭长、正科级审判员;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副处级)、副院长(正处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9年07月,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