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四川省自贡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周淑贞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自贡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周淑贞,女,86岁,家住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2021年11月10日,周淑贞和5名法轮功学员在家中阅读法轮功书籍,被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周淑贞被非法关押3天后,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2022年9月15日,周淑贞被自贡市大安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缓期5年,勒索罚金5,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自贡市政法委书记鲜光鹏;自贡市公安局局长聂海波;自贡市大安区政法委书记赵宏;大安区公安分局局长马德平;大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戴强;大安区法院院长吴鸿涛,法官杨健,审判长伍丽梅,陪审员曾春。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广华路140号 大安区法院
邮编:643010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广华路140号 大安区法院
邮编:643010 - 职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广华路140号 大安区法院
邮编:643010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广华路140号 大安区法院
邮编:643010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燊海井路3段12号 大安区检察院
邮编:64300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北环路三段15号 大安公安分局
邮编:643011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广华路54号 大安区政法委
邮编:643010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0号 自贡市政法委
邮编:64300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汇川路433号 自贡市公安局
邮编:643000更多信息:古蔺县公安局局长聂海波:13608287628
聂海波,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四川泸县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
1993.07--1997.06 泸州市公安局收容审查所办事员、科员(其间:1995.06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法律专业大专毕业)
1997.06--2001.12 泸州市看守所副所长(科员)
2001.12--2005.01 泸州市看守所副所长(副科级)
2005.01--2006.07 泸州市看守所所长(正科级)
2006.07--2007.12 泸州市看守所主任科员(其间:2006.07-2007.12下派合江县公安局挂任副局长)
2007.12--2009.01 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2009.01--2010.01 古蔺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正科级,其间:2009.06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自考大学毕业)
2010.01--2012.05 古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副处级)
2012.05--2015.06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副处级,其间:2014.09-2014.12四川省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班第三期学习)
2015.06--2017.02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处级)
2017.02--2017.06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2017.06--2021.02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处级)
2021.02--2021.08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处级)、一级高级警长
2021.08--2021.09 自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市公安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提名人选,一级高级警长
2021.09-- 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蔺阳大道110号 古蔺县公安局
邮编:646500更多信息:古蔺县公安局局长聂海波:13608287628
聂海波,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四川泸县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
1993.07--1997.06 泸州市公安局收容审查所办事员、科员(其间:1995.06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法律专业大专毕业)
1997.06--2001.12 泸州市看守所副所长(科员)
2001.12--2005.01 泸州市看守所副所长(副科级)
2005.01--2006.07 泸州市看守所所长(正科级)
2006.07--2007.12 泸州市看守所主任科员(其间:2006.07-2007.12下派合江县公安局挂任副局长)
2007.12--2009.01 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2009.01--2010.01 古蔺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正科级,其间:2009.06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自考大学毕业)
2010.01--2012.05 古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副处级)
2012.05--2015.06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副处级,其间:2014.09-2014.12四川省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班第三期学习)
2015.06--2017.02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处级)
2017.02--2017.06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2017.06--2021.02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处级)
2021.02--2021.08 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处级)、一级高级警长
2021.08--2021.09 自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市公安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提名人选,一级高级警长
2021.09-- 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