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楚雄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朱兰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1年5月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楚雄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朱兰,女,48岁,原楚雄市金鹿中学图书管理员。2000年5月17日,朱兰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判刑3年,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于2002年5月31日才回到家中。2005年1月19日,朱兰被楚雄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后又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判刑6年,于2005年12月9日再次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并被单位非法开除公职。监禁其间,朱兰经常被关禁闭,长期被“严管”坐小板凳。2011年1月18日,朱兰期满出狱。楚雄市曾经和她一起被迫害过的6、7名法轮功学员,一早就到监狱的大门口等候朱兰回家。但楚雄市“610”办公室人员陈培芬和2名政法委成员竟要求家属必须和他们同乘一辆车接人。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与狱方联系,直接把警车开进监狱,并哄骗朱兰的两个弟弟上了警车,就这样把朱兰接回家,不准她和法轮功学员们接触。之后楚雄市“610”办公室和政法委成员对这一接人过程进行诬陷,并召开所谓的“紧急会议”,胁迫去接朱兰的法轮功学员们的所在单位领导去查看、骚扰这些学员。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楚雄市政法委书记李彦;楚雄市“610”办公室人员陈培芬;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袁武;楚雄市法院院长刘汉勇;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杨明山,教育科副科长杨欢李冬冬,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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