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将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市法轮功学员曹爱华迫害致死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曹爱华,女,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后曾二次去北京上访说明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后分别于二零零一年二月到二零零三年二月在新疆乌拉泊劳教所被残酷迫害及二零零三年九月被非法关押在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六年八月,曹爱华又再次被警察绑架,二个月后被第三次劳教。十一月一日曹爱华被非法送新疆兵团女子劳教所(二零零六年新组建,位于靠近乌鲁木齐的五家渠)继续迫害。其间,曹爱华又被劫持往返于阿克苏市与阿拉尔公安机关之间,在两周后曹爱华就被迫害致死(其丈夫在清洗曹爱华身体时发现腰部有大面积瘀伤,估计是被打成内伤而致死)。家属半年多来四处申诉奔走于公检法、兵团监狱管理局、人大、信访等各部门,强烈要求惩治凶手。兵团女子劳教所想私下了结此案的要求被家属拒绝后,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新疆兵团检察院和兵团卫生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函,称半个月内家属若不处理尸体,将强制处理。家属几年来被当地警察榨取钱财近三十万,这都是曹爱华丈夫向亲友东拼西凑借来的,至今这些债务仍无法还清。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政法委书记张秀明;新疆兵团副政委、政法委书记王继亮,新疆兵团检察院检察长肖明生,新疆兵团卫生局;新疆兵团女子劳教所;阿克苏国保大队周胜文。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二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国保大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
邮编:830002 - 职务: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
邮编:830002 - 职务: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原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地址:
单位: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防范办,别称中央610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 (中央政法委、中央610办公室合署办公 )
邮编:100006更多信息:王乐泉(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王乐泉,男,汉族,1944年12月生,山东寿光人,1966年3月入党,1965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国法学会会长。 1978-1982年 山东省寿光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
1982-1986年 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83-1986年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6-1988年 山东省聊城地委副书记
1988-1989年 山东省聊城地委书记
1989-1991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91-199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2-1994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4-199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代理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5-200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2002-2010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2010-2012年中央政治局委员(至11月),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2-2013年 中央政法委副书记
2013年11月-2019年03月 中国法学会会长。 - 职务: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原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政法委、6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
邮编:830002更多信息:王乐泉(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王乐泉,男,汉族,1944年12月生,山东寿光人,1966年3月入党,1965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国法学会会长。 1978-1982年 山东省寿光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
1982-1986年 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83-1986年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6-1988年 山东省聊城地委副书记
1988-1989年 山东省聊城地委书记
1989-1991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91-199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2-1994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4-199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代理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5-200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2002-2010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2010-2012年中央政治局委员(至11月),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2-2013年 中央政法委副书记
2013年11月-2019年03月 中国法学会会长。 - 职务: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现任单位:地址:
(政法委、6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
邮编:830002 - 职务: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现任单位:地址:
(政法委、6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
邮编: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