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隋柏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隋柏芹,女,约57岁,家住辽宁省灯塔市地区。2021年9月18日,隋柏芹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近2年。在这期间,她遭非法判刑(刑期待查)。2023年4月初,隋柏芹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第二监狱第三监区关押迫害。在监狱里,隋柏芹每天被迫站着干活10多个小时,晚上停工后,还要被罚站2个多小时。几个月下来,隋柏芹的双腿和脚出现了严重的浮肿。犯人栾玲在狱警教唆下,经常对隋柏芹破口大骂、拳脚相加。隋柏芹多次被栾玲暴力殴打,隋柏芹的面部、眼眶等多处严重淤血呈现青黑色,并且下身与腿上也多处青紫。有一次,隋柏芹被栾玲用坚硬鞋刷打得头破血流,她身上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这样的暴力犯罪,监狱摄像监控清晰可见,狱警却因隋柏芹不放弃信仰,纵容恶人犯罪,对行凶者不做任何处理。监狱还断绝了隋柏芹的一切生活用品来源,不许任何人借东西给她。隋柏芹被迫只能捡别人用过、丢在饭厅和厕所纸篓里的纸用。几个月下来监狱不许她洗漱,她身上的刺鼻恶臭使周围人吃饭都难以下咽。隋柏芹每天1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劳动,还经常被监狱包夹人员刁难吃不上饭,有时饿着被狱警罚站1整天,隋柏芹很快就瘦成了皮包骨。中国北方天气寒冷,犯人栾玲还把隋柏芹的被褥拖到厕所里,让被褥吸干地上的污水后,再往被子上泼许多凉水。隋柏芹的保暖衣物也被抢走扔掉,她被迫每晚只能盖冰冷湿透的被褥。因不放弃信仰,监狱至今都不允许隋柏芹的家属探视。她在监狱的状况,令家属非常担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政法委书记于天敏;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高长生;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马骁,三监区监区长李谨,三监区队长杨希,副队长李慧、荆宏、吴佳美,三监区主管生活和思想科科长裴玉,犯人栾玲;辽宁省辽阳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犯人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8号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
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辽宁省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 - 职务:三监区主管生活和思想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8号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
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辽宁省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 - 职务:三监区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8号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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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邮编:110032更多信息:局长高长生:024-8689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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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沈阳育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北郊沈阳监狱城内
- 职务: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沈阳育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育新路4号
- 职务: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沈阳育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8号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
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辽宁省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7号 辽宁省政法委
邮编:110822更多信息:辽宁省政法委书记于天敏:18240010912、024-86686001
于天敏,男,汉族,1964年1月生,重庆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诉讼法学专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9月后为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6年7月后为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其间: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挂职任永川市法院副院长),
1997年9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1997年11月至1999年1月挂职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2001年9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挂职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
2004年5月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5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0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5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1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现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1号 沈阳市政法委
邮编:110169更多信息:辽宁省政法委书记于天敏:18240010912、024-86686001
于天敏,男,汉族,1964年1月生,重庆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诉讼法学专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9月后为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6年7月后为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其间: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挂职任永川市法院副院长),
1997年9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1997年11月至1999年1月挂职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2001年9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挂职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
2004年5月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5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0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5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1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现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 单位信息:
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郊街119号 辽阳市看守所
邮编:1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