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王金凤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金凤,女,64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2022年2月19日,王金凤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国保、皇姑区黄河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同年9月19日被沈阳市于洪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5,000元。王金凤后提出上诉,于同年11月24日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2023年3月30日,王金凤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在狱中,王金凤因坚持信仰,应有的合法权益均被非法剥夺,并遭到严重虐待与摧残。监狱一直非法剥夺王金凤和家属的会见权、通话权,并剥夺她的购物权、饮食权甚至如厕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原政法委书记刘克武;沈阳市皇姑区政法委书记任延军;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局长关学军,国保大队长刘淼,办案警察朱荒丁、李春骋;沈阳市于洪区政法委书记么家伟;于洪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巍,公诉人朴云晶;于洪区法院院长孙浩,审判长姜鼐,陪审员赵杰、李颖,书记员肖婷;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延忠,法官巴红岩,助理法官孙晓康;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马骁,十监区监区长卢玮,十监区四小队队长程熙;皇姑区黄河派出所所长宁楠。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刑二庭法官、法官助理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沈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110013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郊街46号 辽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111000更多信息: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延忠:024-22763001
任延忠,男,汉族,1971年5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
曾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副厅级);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21年10月12日,拟提名为副省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21年10月29日,经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延忠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免去任延忠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2022年1月10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任延忠当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沈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110013更多信息: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延忠:024-22763001
任延忠,男,汉族,1971年5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
曾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副厅级);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21年10月12日,拟提名为副省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21年10月29日,经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延忠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免去任延忠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2022年1月10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任延忠当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 皇姑区公安局
邮编:110036
皇姑分局国保大队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
邮编:1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