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朝阳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刘殿元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朝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殿元,男,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人。2015年11月9日,在朝阳市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非法抓捕中,刘殿元被朝阳市建平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建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时值冬季,时年已78岁的刘殿元被剥光衣服、被用二十多盆冷水持续浇身迫害。原本身体健康的刘殿元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记忆力减退。2016年4月7日,刘殿元被建平县法院非法判刑11年6个月。刘殿元要求上诉,无人理睬。尽管刘殿元身体极度衰弱,不符合收监关押条件,但仍于2016年6月14日被投入沈阳第一监狱关押迫害。2022年9月25日,刘殿元家人收到监狱通知,称刘殿元小脑萎缩,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家属几次申请保外就医,均遭到监狱拒绝。2024年2月10日(农历大年初一),已被关押迫害长达8年之久的刘殿元在狱中凄惨离世,终年87岁。刘殿元生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6次被绑架,2次被非法判刑共计18年半(第一次7年,第二次11年半),还曾因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4年多。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朝阳市原市委书记蹇彪;朝阳市原政法委书记刘朝震;朝阳市原“610办公室”主任盖永武;朝阳市原公安局局长李超,原国保支队长赵立极;朝阳市建平县原政法委书记孙志国;建平县原公安局局长王剑飞,国保大队长姜杰,副大队长张立慧;建平县原“610”办公室主任周恩志;建平县检察院原检察长隋景宏,公诉科副科长张平;建平县法院原院长刘国庆,法官李岩;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高长生;沈阳第一监狱监狱长杨育林;建平县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原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原朝阳市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 朝阳市公安局
邮编:122000更多信息: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李超: 18342116855、办0412-5512509、0412-2209999、1834211685
李超,1960年4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1997.11 - 2005.03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
2005.03 - 2009.04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9.04 - 2010.11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11 - 2013.0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2013.02 - 2013.05 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05 - 2016.07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7 - 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8年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
2022年11月,李超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5月被“双开”。相关文章:- 中共鞍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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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湖营街2号 鞍山市公安局
邮编:114004更多信息: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李超: 18342116855、办0412-5512509、0412-2209999、1834211685
李超,1960年4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1997.11 - 2005.03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
2005.03 - 2009.04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9.04 - 2010.11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11 - 2013.0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2013.02 - 2013.05 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05 - 2016.07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7 - 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8年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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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信息:
辽宁省朝阳市 建平县铁南街道南沟土沟村 建平县看守所
邮编:12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