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大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洪兴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1年6月17日 (2015年6月7日更新)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村法轮功学员王洪兴 (大庆市第十七中学教师) 因在自己的博客里谈到法轮功,于2010年12月17日在学校被八百垧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独立屯第三看守所。2011年4月26日上午,红岗区法院对王洪兴进行非法开庭,但为他做无罪辩护的北京律师金光鸿却于2011年4月8日在洛阳被中共绑架,导致王洪兴没有辩护律师到庭辩护,王洪兴被红岗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王洪兴依法上诉到大庆市中级法院后,大庆市中级法院没有开庭就下了裁定书维持一审判决。王洪兴又请了律师向大庆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承办人代永权一直没有审理并一再欺骗家属“回家耐心等待”。2011年8月24日,王洪兴被非法关押到黑龙江呼兰监狱集训队迫害。2011年12月28日,王洪兴又被送至大庆监狱五监区非法关押。2013年12月16日,王洪兴才回到家中。在此期间,王洪兴被大庆市教育中心、大庆市第十七中学非法开除公职。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黑龙江省大庆市政法委书记阮殿龙;大庆市中级法院院长于大海,副院长陈兴德(主管刑事),审判长苏名,审判员张华,代理审判员赵鹏,书记员张澎,信访办代永权;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原院长李方春(现任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纪检组长),审判长张秀仁,陪审员刘月华戚廷华,书记员刘颖;红岗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厉忠国(现任大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公诉科王海明于富民冯丽荣;大庆市八百垧公安分局原局长孙秀范(现任大庆市公安局副处级人员)、副局长茹士栋,法制综合科长王运杰,刑侦三队张庆彬刘万民;大庆市教育中心书记周立勇,副书记王屹立,主任王贵忠,副主任王福,教育中心“610”办公室周立伟,教育中心人力资源部李志军(主管);大庆市第十七中学校长高云安,书记王树武,副校长张元英曹金波王献文;大庆监狱监狱长王永祥,政委张文才,监狱“610”主任郭春堂,五监区长袁立刚,副监区长林志军,教导员李瀚,五监区十分区长姜强,十分区副区长潘春雷;大庆独立屯第三看守所原任所长陈立福(现任大庆第二看守所所长);黑龙江呼兰监狱集训队。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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