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陕西省西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春霞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西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春霞,女,56岁,原为陕西省惠安集团惠邦公司工程师,后在西安市鄠邑区紫金大厦物业公司工作。2023年5月6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伙同鄠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袁兴及惠民路派出所副所长杨颖博将正在上班的刘春霞绑架并非法抄家。因刘春霞血压高看守所拒收,警察将她劫持到安康医院关押。6月13日,刘春霞被鄠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7月18日,她被从医院劫持到莲湖区看守所关押。8月中旬,构陷刘春霞的案子被鄠邑区检察院移送至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10月20日刘春霞被构陷到莲湖区法院。莲湖区法院分别于2023年12月7和2024年4月16日,两次对刘春霞非法庭审。2024年8月30日,刘春霞被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勒索罚金10, 000元。因坚持信仰,刘春霞曾2次被非法判刑,累计被非法关押9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刘春霞失去公职,在狱中被迫离婚。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西安市政法委书记李婧;西安市公安局局长李启全;西安市鄠邑区原政法委书记张博;鄠邑区公安分局局长郑少华,国保队长袁兴;鄠邑区检察院检察长余明涛;西安市莲湖区政法委书记缪宝辉;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晓静,公诉人赵诗媛,助理刘利鸿;莲湖区法院院长张鹏,法官权波蓉,法官助理李维,书记员桑彤;鄠邑区惠民路派出所所长程康茂,副所长杨颖博;莲湖区看守所所长郗伟华。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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