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馨月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馨月,女,家住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2023年4月4日,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派出所警察仅凭一张模糊的监控图片,就到张馨月家非法搜查,并在当日从派出所带了一些物品再次来到张馨月家摆拍、录像。张馨月被劫持到二台子派出所,遭到警察的非法审讯。张馨月在被强行带去医院体检时,因抵制迫害,被警察重击头部三拳,造成头部受伤不适。警察拒绝了医生给张馨月做头部检查的提议,并强迫张馨月多次服用降压药,但其血压仍超标,看守所拒收,张馨月才得以回家。2024年7月17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国保警察借口去检察院“结案”,与大东区二台子派出所警察欺骗张馨月到大东区检察院“做笔录”。检察院人员在做笔录时,违背“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对张馨月做有罪推定,并让其自证有罪,之后将其非法起诉到大东区法院。张馨月在会见辩护人并与其核实案情时,发现辩护人在阅卷中看到的对她的指控内容均属不实,且笔录都是经过大东区国保和二台子派出所警察编造篡改过的。张馨月在迫害压力下,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不得不住院治疗。国保指使派出所警察去医院骚扰她,之后又图谋绑架她未果。2024年9月19日,大东区法院企图非法庭审张馨月。张馨月抵制迫害,拒绝出庭,并要求公检法机构秉公办案,制止对她的诬告陷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书记庞挺;大东区公安分局局长朴昌龙,国保警察黄威;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壮,公诉人杨玉秋;大东区法院院长戴兵,法官张巨涛;大东区二台子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