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青海省海东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薛顺蓉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青海省海东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薛顺蓉,女,49岁,家住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2023年7月6日,互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尚朝明带领多名警察非法闯入薛顺蓉家,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原因是薛顺蓉通过手机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点击量达十多万人。随后,薛顺蓉被互助县检察院批捕,并被非法关押在海东市平安区看守所。互助县公安局与海东市检察院将薛顺蓉构陷至海东市中级法院。2024年1月17日,海东市中级法院对薛顺蓉非法庭审,称此案为“大案要案”,并要求家属劝薛顺蓉认罪并放弃修炼以求轻判。薛顺蓉在法庭上坚决表示永不放弃修炼。2024年5月8日,薛顺蓉被海东市平安区法院非法判刑6年,随后被劫持至青海省女子关押监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青海省海东市原政法委书记岳卫平(2023.5-2024.6);海东市互助县政法委书记公保;互助县公安局局长杨生辉,国保大队长尚朝明;互助县检察院检察长马臻;海东市检察院检察长尹玉海;海东市平安区法院院长祝玉芝,审判长尼玛扎西,法官马春英;海东市中级法院院长吴海燕;青海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周吉;海东市平安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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