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泰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殷培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殷培芹,女,76岁,家住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2020年1月初,新泰市检察院的人员来到她家,通知她关于她的所谓“案子”已经立案。2020年3月31日,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冯大勇带领警察闯入殷培芹的家中,告知她“案子”已被泰安市肥城市法院受理,并要求她在家等候传讯。之后,殷培芹被非法判刑5年,并被劫持至山东省女子监狱关押和迫害。在监狱中,殷培芹因拒绝所谓的“转化”而遭到毒打、关小号等酷刑折磨,身体与精神饱受摧残。此前,殷培芹因坚持信仰,屡次遭到迫害。她的家多次被抄,她本人也多次被非法抓捕、拘留和劳教。她曾于2005年和2007年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两年。多年来,殷培芹的家人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伤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泰安市原政法委书记郭德文(2012-2021.4);泰安市新泰市原政法委书记夏念新(2016.12-2020.12);新泰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洪亮(2020.3-2023.6),国保大队长冯大勇,警察王玉军;新泰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范军(2019.2-2021.3);泰安市肥城市原政法委书记贾同国(2018.9-2021.12);肥城市法院原院长石军(2014-2021.12);山东省女子监狱监狱长李延群,原监狱长李厥瑞(至2023.8)。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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