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大连市及沈阳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仁光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大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仁光,男,家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2017年6月11日,张仁光因在居民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国保警察绑架,于2018年5月30日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9年6个月,并被勒索罚款20,000元,之后被劫持到大连监狱关押迫害。2018年10月左右,张仁光被从大连监狱转到沈阳第一监狱十九监区继续关押。该监区又称“高戒备监区”,专门用以集中关押和迫害从辽宁省各监狱中转来的拒绝所谓“转化”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在这个监区,法轮功学员会遭受更加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例如连续坐十几天老虎凳、被长时间用强光照眼睛、电棍电击、被固定躺在带尖的石头上等,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高戒备监区被迫害致死。张仁光在高戒备监区遭受了近5年的摧残后,于2023年7月被转到第一监区,继续遭受折磨。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原政法委书记于德泉(2016-2020.12);大连市沙河口区原政法委书记万鹏飞(2017-2020.11);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原局长胡冰(2017-2018,已被查办);沙河口区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志鹏(2017-2024.2);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原院长李成富(2017-2019.11);沈阳第一监狱监狱长丛春生,原监狱长杨育林(2020-2022),第十九监区监区长宋长德。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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