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查 令-被追查人黄艳春--2024(第032号)--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黄艳春--2024(第032号)追查令录音
追查令
2024(第032号)
被追查人姓名:黄艳春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
职务:副院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院长 张凤武,刑庭庭长 许冰,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 马量,检察官 李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俊岭,政委 杨光,国保大队长 刘亚男,副大队长 王军、龚必成,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所长 晏生斌,副所长 高峰,责任警察 李国庆,锦州市公安局局长 张猛,副局长 李超,国保支队长 李嵋珊,凌河区政法委书记 曹旭伟,凌海市政法委书记 王伟,锦州市政法委书记 张大军,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其他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件情况:
被追查人于2024年10月,参与指挥构陷、非法庭审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盘锦市法轮功学员孙健,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法律保护。被追查人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违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护照及出国签证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实施制裁。并且,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30天内,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0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箱: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的说明:
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由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没有签署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没有追诉时效限制。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案情摘要:
2024年4月13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盘锦市法轮功学员孙健,因不放弃信仰,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和紫荆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
2024年6月18日,张雅明、孙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并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至凌海市法院。
2024年10月15日,辽宁省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张雅明、孙健。
目前,张雅明和孙健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南山看守所,面临进一步迫害
。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副院长 黄艳春:18941603418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院长 张凤武 :0416-8187250(值班电话)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刑庭庭长 许冰:18941603995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 马量:13941689616 、0416-8191070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 李峰:13314160001、0416—8107161、0416-8107195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俊岭:0416-2133135、0416-2133135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区公安分局政委 杨光:15698704900、13840624877、0416-2129038(办公室)、0416-2124781、0416-7101609、0416-2576086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刘亚男:15841649889、0416-7101648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副大队长 王军:15940676067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副大队长 龚必成:13840636625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所长 晏生斌:17641600230、13841637638、0416-2868110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副所长 高峰: 0416-2868110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办案警察 李国庆:18704222307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 张猛:0416-2572020、0416-2572114、0416-2572110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 李超:0416-2572110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国保支队长 李嵋珊: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0416-2572264(支队)、0416-2572155(支队)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政法委书记 曹旭伟:0416-2912895(办)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政法委书记 王伟:0416-8122672、0416-8122240
辽宁省锦州市政法委书记 张大军: 0416-2182001 、0416-2125500、0416-3194017(传真)、0416-3159802(610办)、0416-3194019(610办)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锦州市公安局
邮编:121001更多信息: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张猛:13889279999、18342139099
朝阳市公安局局长张猛(原任):0421-2913326、18342139099
张猛,男,汉族,1979年5月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7.09-2001.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
2001.07-2012.04 辽宁省公安厅巡逻防暴总队防暴队科员、副队长、队长(期间,2006.05-2008.12辽宁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学习);
2012.04-2012.07 辽宁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副总队长(副处级);
2012.07-2013.09 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3.09-2015.12 朝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兼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5.12-2018.04 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8.04-2019.10 朝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2019.10-2021.08辽宁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期间,2021.03-2021.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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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龙兴路翰林街112号 朝阳县公安局
邮编:122629更多信息: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张猛:13889279999、18342139099
朝阳市公安局局长张猛(原任):0421-2913326、18342139099
张猛,男,汉族,1979年5月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7.09-2001.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
2001.07-2012.04 辽宁省公安厅巡逻防暴总队防暴队科员、副队长、队长(期间,2006.05-2008.12辽宁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学习);
2012.04-2012.07 辽宁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副总队长(副处级);
2012.07-2013.09 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3.09-2015.12 朝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兼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5.12-2018.04 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8.04-2019.10 朝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2019.10-2021.08辽宁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期间,2021.03-2021.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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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 朝阳市公安局
邮编:122000更多信息: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张猛:13889279999、18342139099
朝阳市公安局局长张猛(原任):0421-2913326、18342139099
张猛,男,汉族,1979年5月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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