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本溪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周仁刚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本溪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周仁刚,男,75岁,家住辽宁省本溪市。2023年5月,周仁刚在本溪程家集市上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本溪市明山区新明派出所2名便衣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之后,周仁刚被非法监视居住。同年11月,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将周仁刚构陷到溪湖区检察院,但当时并未告知周仁刚。2024年3月4日,本溪市新明派出所2名警察将周仁刚从家中带到溪湖区检察院。两名办案检察官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周仁刚后来从“起诉书”中得知,这两名办案检察官分别是杨柳、侯锐。之后,检察院通过暗箱操作,将周仁刚非法起诉到溪湖区法院。4月7日,周仁刚接到溪湖区法院责任法官的通知时,才得知自己已被构陷到该法院。6月29日,溪湖区法院突然通知周仁刚将于7月3日开庭,周仁刚抵制迫害,拒绝到庭接受非法庭审。2024年10月18日下午,溪湖区法院法官王冕及溪湖区检察院检察官侯锐、书记员等7人,到周仁刚家中非法开庭。周仁刚指出自己无罪,并拒绝对所谓的指控签字。庭审最终草草收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本溪市政法委书记柴力君;本溪市明山区政法委书记李春忱;明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关勇;明山区新明派出所所长隋俊德;本溪市溪湖区政法委书记周海江;溪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杜恩东,公诉人侯锐、杨柳;溪湖区法院院长金上杰,法官王冕。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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