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迫害法轮功学员杨宇新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八点,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街西派出所所长德能山带领莫力达瓦旗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世斌和警察刘福清、敖力强、王宝娟等人,非法抓捕了刚新婚一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杨宇新、甄海燕夫妇。抓捕过程中张世斌用手枪抵着杨宇新的头部,后四、五个人将其抬到车上并非法抄家,杨宇新、甄海燕夫妇两人被非法关押在莫力达瓦旗看守所。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杨宇新被迫害致死。在非法关押期间,杨宇新遭受有一种刑罚叫“过水桥”,就是拿多桶凉水从头部一直浇到脚部,直至到人没有知觉。莫力达瓦旗“六一零”张世斌还指使犯人拿牙签从杨宇新脚趾缝里扎进去,其状惨不忍睹。同时张世斌又指使犯人毒打杨宇新,杨宇新的胳膊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杨宇新开始还穿着短袖,张世斌怕暴露其邪恶手段,让杨宇新穿上长袖来掩盖其犯罪的事实。杨宇新被迫害前身体健康,身高1.85米左右,体重170-180斤之间。迫害致死时体重仅有70-80斤重,遗体颈下显乌黑状,张着嘴,双手抱在胸前。期间,家人曾两次去看守所看望均遭到狱方的拒绝,死后家属才被告知。九月十日下午三点,德能山及张世斌又带领五、六名警察,前往大杨树镇新华村甄海燕的母亲家中,将甄海燕强行抬入车中,进行第二次绑架,目前甄海燕被非法关押在莫旗看守所。张世斌等人为阻止甄海燕上告,对其进行酷刑迫害,现在甄海燕被迫害的身体出现病态,双腿不能走路,嘴也出现歪斜的情况下。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政委姜恩武;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党委书记闫立华,镇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树良,治安股股长李本学(前任),林业公安局政保大队长吕文起;大杨树镇街西派出所的所长德能山;莫力达瓦旗“六一零”主任张世斌,警察刘福清,敖力强,王宝娟。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二千六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政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警察系统:地址: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街西派出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巴特罕大街 莫旗公安局
邮编:162850 - 职务:警察系统:地址: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街西派出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巴特罕大街 莫旗公安局
邮编:162850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巴特罕大街 莫旗公安局
邮编:162850 - 职务:警察系统:地址: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街西派出所
邮编:165456
- 职务:主任系统:地址:
(旗政法委 610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旗中央街
邮编 :165450 - 职务:镇党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所长系统:地址: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街西派出所
邮编:165456
更多信息:德能山:家电0470- 5729991、13904708806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更多信息:副局长李树良:0470-5712154(宅电)
- 职务:原“610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巴特罕大街 莫旗公安局
邮编:162850更多信息:原旗“610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张世斌(现已退二线):13848600007、宅0470-4621889
- 职务:原“610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地址:
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防范办
邮编:162850更多信息:原旗“610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张世斌(现已退二线):13848600007、宅0470-4621889
- 职务:警察、专案组组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更多信息:专案组组长李本学电话:0470-5714759(宅电)、 13847072678(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