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葫芦岛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魏明珍、萧淑声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法轮功学员魏明珍(女,五十三岁)、萧淑声(女,五十一岁),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因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沙锅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警察崔月等人对俩人进行毒打,逼问资料的来源。当晚魏明珍、萧淑声被非法关押在兴城市看守所(期间警察不让其与其家人见面)。其后魏明珍、萧淑声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又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迫害。近日,家属在探监时发现魏明珍已被迫害的面黄肌瘦、身体虚弱,生活已不能自理。当时魏明珍是由两个犯人搀扶着出来的,右眼下面紫青色的皮肤显然是被暴打后留下的痕迹。在谈话中,家属了解到魏明珍是因为没有配合监狱的所谓“命令”(背监规、劳动―拆织毛线)而遭到迫害。警察为掩盖迫害真相,当被家属问及魏明珍身体被迫害的严重情况时,警察们都闭口不答。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文章、副局长孙凤臣;沙锅屯派出所所长凌玉志、指导员张志东,警察崔月、刘学民;兴城市看守所所长徐峰、副所长谭凤祥;辽宁省女子监狱狱长李森。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二千九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兴城市曹庄镇大甸子村 兴城市看守所
邮编:125107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指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兴城市公安局局长、原沙锅屯派出所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兴城市公安局局长凌玉志:0429-5100001
凌玉志,男, 汉族, 1970年07月出生于辽宁省葫芦岛市,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08--1994.07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监管大队办事员
1994.07--1996.08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经侦大队办事员
1996.08--1997.05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刑侦大队科员
1997.05--2001.1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巡警大队科员
2001.11--2003.0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三家子街派出所所长
2003.01--2007.08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沙锅屯派出所所长
2007.08--2008.07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沙锅屯派出所所长
2008.07--2013.12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2013.12—2015.04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虹螺岘镇派出所所长
2015.04—2016.0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16.0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副局长
曾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支队长,一级警长
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兴城市公安局局长、原沙锅屯派出所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河大街36号 兴城市公安局
邮编:125100更多信息:兴城市公安局局长凌玉志:0429-5100001
凌玉志,男, 汉族, 1970年07月出生于辽宁省葫芦岛市,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08--1994.07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监管大队办事员
1994.07--1996.08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经侦大队办事员
1996.08--1997.05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刑侦大队科员
1997.05--2001.1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巡警大队科员
2001.11--2003.0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三家子街派出所所长
2003.01--2007.08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沙锅屯派出所所长
2007.08--2008.07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沙锅屯派出所所长
2008.07--2013.12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2013.12—2015.04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虹螺岘镇派出所所长
2015.04—2016.0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16.01--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副局长
曾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支队长,一级警长
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1号 南票公安分局
邮编:125027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1号 南票公安分局
邮编:125027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兴城市曹庄镇大甸子村 兴城市看守所
邮编:125107 - 职务:蓝方服装有限公司经理、沈安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辽宁女子监狱监狱长(原任)地址:
责任单位:辽宁省女子监狱 (原沈阳大北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辽宁省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更多信息:李森(零八年前后被调沈阳造化监狱任监狱长):024-89342960、住宅024-86914173、办公室 024─8929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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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大转湾村
更多信息:李森(零八年前后被调沈阳造化监狱任监狱长):024-89342960、住宅024-86914173、办公室 024─8929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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