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将法轮功学员郑群朋迫害致死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郑群朋,男,四十二岁,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物探公司机动设备公司司机。二零零零年八月,郑群朋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十六天。二零零三年底郑群朋单位书记和泰山派出所警察图谋将其绑架送抚顺洗脑班未成。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早,郑群朋在上班途中受到辽河油田公安局泰山派出所警察赵庆哲等人开枪追击并遭到绑架关押五个多小时。当时有多名警察及保安猛击郑群朋的脑袋、腰、眼睛、胸、背、腿,其左眼被打的乌青,右太阳穴肿大二厘米高,腰疼得站不直、胸部喘气都疼。之后,郑群朋在身体没有恢复,单位领导就让其上班,在单位上班及家中也一直受到监视。郑群朋最终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被迫害致死。目前,郑群朋妻子没有工作,孩子在上中学,家中生活困难。
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书记秦安全、副书记杨东芬;辽河公安局局长潘春吉,国保支队大队长何雨,国保支队支队长王友山、匡业茂;泰山派出所警察赵庆哲、丁东林。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三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国保支队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邮编:124010 - 职务:国保支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邮编:124010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原葫芦岛市公安局、辽河公安局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邮编:124010更多信息:市公安局局长潘春吉(50岁,辽宁省鞍山岫岩人,2009年开始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联系国家安全局、法院、检察院,曾任辽河油田公安局局长):13700003167
潘春吉,男,满族,1965年9月生,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历任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处参谋、警卫局首长警卫处副处长、勤务三处处长、纪检委副书记、辽河油田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
2009年3月19日--2015年12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01月,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8年01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 职务: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原葫芦岛市公安局、辽河公安局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葫芦岛市公安局
邮编:125000更多信息:市公安局局长潘春吉(50岁,辽宁省鞍山岫岩人,2009年开始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联系国家安全局、法院、检察院,曾任辽河油田公安局局长):13700003167
潘春吉,男,满族,1965年9月生,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历任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处参谋、警卫局首长警卫处副处长、勤务三处处长、纪检委副书记、辽河油田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
2009年3月19日--2015年12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01月,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8年01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 职务: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原葫芦岛市公安局、辽河公安局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辽宁省公安厅
邮编:110032更多信息:市公安局局长潘春吉(50岁,辽宁省鞍山岫岩人,2009年开始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联系国家安全局、法院、检察院,曾任辽河油田公安局局长):13700003167
潘春吉,男,满族,1965年9月生,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历任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处参谋、警卫局首长警卫处副处长、勤务三处处长、纪检委副书记、辽河油田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
2009年3月19日--2015年12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01月,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8年01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 职务:国保支队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邮编:124010更多信息:国保支队警察王友山:1569878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