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等迫害法轮功学员耿瑞芝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1年10月14日

自1999年7月以来,内蒙巴彦淖尔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耿瑞芝,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轮功学员。2011年2月25日,耿瑞芝在家中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她未修练法轮功的女儿(20多岁)也一并被绑架并非法关押7天,他们还阻止家人和亲戚朋友对耿瑞芝的营救。耿瑞芝被非法关押在临河看守所期间,遭到临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于占海、何才等刑讯逼供,被绑在铁椅子上,连续6天6夜不让睡觉。警察何才还多次殴打耿瑞芝,导致她手腕关节严重变形。近日,耿瑞芝被临河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于2011年8月底被劫持到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苏远中,巴彦淖尔市“610”主任王海祥、副主任张国卿,成员郭刚、李林;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贺喜格图;临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志强;临河区“610”主任全鑫、副主任王永强,成员郭飞;临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于占海、何才;临河区看守所所长刘永明,指导员邓晓华,警察石彩虹;临河区法院院长王国瑞(原任);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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