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王东华、赵金成等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据举报,日前黑龙江省公安厅给各地下达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指标,要求在奥运会前必须完成。绑架对象是以前网上有过名的和所谓的“现行”。自去年年底到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期间,牡丹江市就至少发生十多起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一些法轮功学员陪同任艳杰的家属到柴市派出所要求释放亲人,柴市派出所竟伙同东安公安分局警察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朱秀华等人绑架,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绥阳镇法轮功学员申金祥,在做客车乘务员时向民众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黄松派出所警察孙德海劫持。另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西牡丹小学教师马淑杰及其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崔立君、于洪迁、李竹英、褚秀玲及其儿子、鲁永凤及其丈夫岳兴田、温秀琴、陈月山、于丹及其丈夫、陈岩微、宋伟茹、戴启鸿、侯喜才、张玉香等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东华;牡丹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赵金成;原牡丹江市爱民区公安分局局长乔平,国保大队陈亮;海林市公安局国保队长宋玉敏,警察杨丹蓓、李国军;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贾云;东安公安分局局长刘魁力,国保大队长关学志,纪检委书记李杰;柴市派出所所长韩冰峰,副所长刘洋、孙大鹏,指导员宋若怀;黄松派出所警察孙德海。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三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原牡丹江市公安局长、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邮编:150080更多信息:公安厅副厅长赵金成:办0453-82897755、 18603626111
赵金成,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毕业,法学博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
1999.05——2000.10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0.10——2004.02 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4.02——2005.05 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05——2007.01 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期间:2001.05——2005.12在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7.01——2010.06 牡丹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06——2017.12 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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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黑龙江省公安厅
邮编:150008更多信息:公安厅副厅长赵金成:办0453-82897755、 18603626111
赵金成,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毕业,法学博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
1999.05——2000.10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0.10——2004.02 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4.02——2005.05 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05——2007.01 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期间:2001.05——2005.12在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7.01——2010.06 牡丹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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