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梅
职务
工作人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单位
黑龙江省伊春市“洗脑班”
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和平东路14号
邮编: 153000
电话
610办:0458-3869610
洗脑班:0458-3688610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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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振娟 | 政法委系统 | 伊春洗脑班慕振娟 (女): 13845455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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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景田 | 政法委系统 | ||
李吉秋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于金影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庞金莹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李琳梅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孙晓兰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张志红(1)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高彬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王常华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王春凤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
于景枝 | 工作人员 | 政法委系统 | 人员于景枝:13936822054 |
梁宝金 | 副校长 | 政法委系统 | “洗脑班”副校长梁宝金:13845813057 |
刘伟(1) | 负责人 | 政法委系统 |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