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河南省禹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梅荣、李巧存的责任人李艳红等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李梅荣(女,59岁,家住禹州市韩城办事处西街村)、李巧存(女,49岁,家住禹州市火龙镇瓦店村),于2011年6月26日上午在禹州市西关外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朱滨峰、杨付圈(治保主任)、蒋来建举报,随即被禹州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警察汪峰涛、宋明刚等人非法抓捕到禹州市拘留所。当天警察还非法抄了李梅荣的家。她们被非法拘留了15天,于2011年7月4日被转押到禹州市看守所,期间,遭到禹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耿松涛、潘书朝的残酷迫害。2011年10月19日,李巧存、李梅荣被非法起诉到禹州市法院,12月2日,禹州市法院非法庭审。庭中,两位律师分别均作出了的无罪辩护,并要求释放她们。公诉人当庭无法回答,法庭以此休庭。2012年1月13日,禹州市法院主审法官、刑庭副庭长李艳红却对她们非法宣判,李巧存被非法判刑4年、李梅荣5年。两人抵制非法判决,进行上诉,许昌市中院法院维持原判。2012年3月8日,李巧存、李梅荣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朱巧芬一起被非法关押到河南省新乡监狱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副庭长李艳红;禹州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警察汪峰涛、宋明刚;禹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耿松涛、潘书朝;许昌市中院审判长苏哲,审判员王立珂、李艳伟;举报人朱滨峰、杨付圈、蒋来建等;禹州市看守所;河南省新乡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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