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沈阳东陵区检察院、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杨亚坤、赵素贤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自1999年7月以来,沈阳市东陵区公、检、法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其性质已完全黑社会化。“追查国际”现对沈阳市东陵区司法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杨亚坤、赵素贤及其家人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
案情简介: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法轮功学员杨亚坤、赵素贤、唐素莲、关萍、姚亚云、池明刚(男)于六月二十三日被沈阳东陵公安分局桃仙镇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造化看守所已一个多月,家属多次去看望均遭到警方拒绝。据举报,沈阳东陵区法院近期对他们非法开庭审理。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沈阳市东陵区法院院长冯圣华,副院长吴国栋,刑事庭庭长那振彪,姜姓主审法官;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力,公诉科科长李明;沈阳市东陵区区委书记沙波涛,区委副书记李桂盛,政法委书记江勇;政法委610办公室何静华;东陵公安分局局长?振武,政委周家旺,副局长佟?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鉴于修炼法轮功是天赋人权,也是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所有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的,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其中主审法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和公诉人将被认定为第一责任人。在此案中,第一责任人包括对律师采取暴力恐怖的方式犯罪的直接间接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其他成员将根据介入案情的情况分别承担个人责任。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世,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是由多个人权团体和个人组成的,分布于70多个国家近300个城市的网络系统,目前由“追查国际”协调其运作。该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监视、追踪在中国大陆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各级党政官员,尤其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脑、虐待、酷刑和谋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和直接参与信息封锁、舆论煽动、非法判刑的责任人,以帮助受害人及时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自“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成立以来,在海外起诉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曾成功的定位了包括舆论界和科技界打手赵致真、郭传杰在内等多个迫害法轮功的嫌犯,帮助确定了起诉地点,保证了法庭传票的顺利送达等法律程序。
法轮大法学会10月9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控告和民事求偿,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追查国际” 于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面启动“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对每日新发生的重大迫害案件进行立案,定期发布调查结果,将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以确保在其离开中国大陆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追查国际”促请中国大陆的受害者和正义人士,协助我们监视追踪本省、地、市、县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凶手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共各级官员,收集并及时举报这些人员出国访问的信息。请告知出访嫌犯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和主要特征(有照片最好),其出访的国家、城市以及出访时间,有无海外不法资产和商业活动等。请将这些信息直接交“追查国际”或通过你们已有的可靠渠道转交。
自本组织于今年2月14日发表《追查国际致中共官员的公开信》以来,陆续收到一些省、市级官员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口头保证,还有部分参与过迫害的人员曾经表示愿意悔改并争取立功赎罪。请你们按照法轮大法学会公告的说明把保证书和悔过书通过安全途径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本组织欢迎这种弃暗投明的行为。在此并正告顶风作案者,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着想,不要低估了民众寻求司法正义的决心和能力。
- 职务:政委系统:地址:
地址1: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1号 浑南公安分局
邮编:110000
地址2: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18号 浑南分局
邮编:110015 - 职务:系统:地址:
地址1: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浑南区委
邮编:110179
地址2: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22号 东陵区政法委
邮编:110015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浑南区委
邮编:110179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浑南区委
邮编:110179 - 职务:公诉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101号 浑南区检察院
邮编:110015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101号 浑南区检察院
邮编:110015 - 职务:刑事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0号 浑南区法院
邮编:110179
地址2: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富路7号
邮编:110015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0号 浑南区法院
邮编:110179
地址2: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富路7号
邮编:110015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0号 浑南区法院
邮编:110179
地址2: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富路7号
邮编:110015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浑南区委
邮编:110179
地址2: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22号 东陵区政法委
邮编:1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