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国保大队队长姜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2年10月2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锦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姜 成,男,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从2006年他任职到2010年底,当地发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案33起,其中有41人非法抓捕;1人被非 法判刑,1人面临庭审;14人被非法劳教。姜成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目的是勒索钱财,否则一律劳教判刑。2011年12月19日,法轮功学员赵桂华、石 峰、吴桂云在家中被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到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非法抄家,被抢走的私人财物包括两台电脑、一辆轿车和玉米款17,500元。 2012年1月中下旬,石峰、吴桂云分别被国保大队勒索5万元后放回。赵桂华被勒索5万元放回后,又被骗回锦州市看守所继续关押。到目前,赵桂华一家现金 加物的损失已超过20多万元。法轮功学员尹淑荣、尹淑萍、徐弘分别被勒索15,000元、25,000元和20,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国保大队队长姜成,指导员王宁,警察刘海志周化来杨立学冯卫东毕建国;锦州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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