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许启兰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2年11月16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许启兰,女,47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轮功学员。2012年5月10日中午,许启兰给民众发送神韵晚会光盘时,被立新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2012年9月4日上午,许启兰被尖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院门前及后院警车林立,"610"人员和尖山区各派出所的警察在进行非法监视。许启兰的亲友加旁听的民众20多人被拒之法院门外;她的3个孩子与其姑姑与姑夫都被要求复印身份证后才能旁听。开庭前,3名国安人员曾到律师入住的宾馆骚扰,阻挠律师为许启兰做无罪辩护。庭审时,尖山区法院刑庭庭长高志新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许启兰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时也被他打断。尖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崔晶还声称:"许启兰不认罪,态度不好,应该判3年以上,5年以下。"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立新派出所所长曲志峰,警察代志远、程嘉雨、秦浩;尖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树立,公诉科科长杨庆谭,副科长崔晶(女);尖山区法院院长王占林,庭长高志新;双鸭山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