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黄华华、李长春、王华元等人的追查通告
此通告立即发往广东省
在本组织展开一系列就中国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功迫害镇压罪行的调查过程中,有大量证据显示,中国广东省是中国大陆法轮功遭受迫害的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截至2004年1月17日,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23名。
为此本组织将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以下是广东省被追查对象名单和迫害法轮功事实。
李长春(原省委书记),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对法轮功镇压开始,立即表态支持镇压。2000年,几次批示要对法轮功"严打”,并在一些辅导站负责人名单上划勾,批示〝此人该抓〞、〝此人为何不判〞等,向公安施压,结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被划勾的人有的被单位开除;有的被反复拘留、审讯;有的被严密监控、跟踪;有的秘密失踪;一批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无限期关押等。
黄华华(现任省长、省委书记),任广州市委书记时(1998-2002)曾主管迫害法轮功;发表煽动迫害的省政府工作报告。
王华元(省委副书记),视察省第二戒毒劳教所、省三水劳教所及省妇教所,直接布置迫害。
陈沼基(省委副书记),直接参与酷刑迫害,恶人榜上有名,2002年至今,是省委省政府主要执行迫害的人员(5)。
黄丽满(省委副书记),在全省宣传工作会议上部署对法轮功的迫害,强调要提供理论和舆论支持迫害。
张圣钦(省委610办公室主任、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广东省政法委秘书长。是省委省政府主要执行迫害的人员。
吕晓(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2月,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重伤并拘押,将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
王旭东(省司法厅厅长),积极指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非法惩处法轮功学员。是省委省政府主要执行迫害的人员。
鉴于一部分政府官员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无论是主动行为还是被动执行,都事实上犯下了伤害罪、暴力罪、诽谤罪等各种罪行。作为事件知情人,下列人员被列为重要调查取证对象:
梁国聚(省公安厅厅长),钟阳胜(常务副省长、宣传部部长),施红辉(省劳教局局长),陈燕强(省司法厅副厅长),吕伯涛(省高级法院院长),于幼军(省委常委),李春洪(省政府副秘书长),石启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蓝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鉴于李长春、黄华华等身为广东省官员,对所有广东省的迫害案件,包括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件负有直接责任。"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他们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您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
部分被迫害致死的广东省法轮功学员名单及案例:如下:
洪浩远(28岁,潮州市)、赖志军(50岁,东莞市)、郑华冰(19岁,恩平市)、陈丽文(63岁,高州市)、黄耀英(68岁,高州市)、陈承勇(35岁,广州市)、高献民(41岁,广州市)、郝润娟(28岁,广州市)、李晓今(33岁,广州市)、刘少波(广州市)、罗织湘(28岁,广州市)、学员(姓名待查,广州市)、饶卓元(33岁,广州市)、 杨雪琴(65岁,广州市)、朱德荣(广州市)、曾雨文(25岁,河源市)、邓惠群(江门市)、黄微君(50岁,揭阳市)、吴静芳(51岁,揭阳市)、黎亮(45岁,茂名市)、杨成(茂名市)、陈多(54岁,汕头市)。
高献民,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高献民,于2000年1月17日中午在天河和棠下拘留所突然昏迷,送医院抢救不治死亡。高献民抗议天河和棠下拘留所的非法拘捕而绝食,被强迫灌盐水窒息而死。
罗织湘(女),29岁,广东学员。2002年11月22日,被天河区610警察劫持去黄埔戒毒所折磨洗脑。罗织湘在戒毒所绝食7天,抵制迫害,12月4日离开人世,年仅29岁。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
陈承勇,约35岁,广州学员。妻子戴志珍及女儿陈法度均为澳大利亚公民。因多次进京上访,被迫失业。2000年11月份左右,因不配合非法拘禁在"洗脑班”,开始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在外租房子住。2001年7月传出陈承勇已死于一茅棚内,其姐姐认尸时,发现尸体已开始变质、变味,估计已死去一段时间才通知家人。同是法轮功学员的陈承勇的姐姐在认尸时被警方绑架并被2年劳教。
参与酷刑折磨和虐待的他国官员不得进入西方民主国家
美国移民和公民法规定:那些犯有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罪行的外国官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及子女)不能进入美国并会面临驱逐,这些人也不能获得美国国籍。在加拿大等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 这些罪行包括:(A)使用酷刑或残忍、非人道或侮辱性的惩罚和对待;(B) 非法延长拘留和监禁;(C) 通过绑架或秘密拘留的方式使某些人消失 (D) 使用其它不能容忍的方式否认某些人对生命、自由和安全保障享有的权利。
江泽民、罗干等在多个国家被法律起诉判刑
附件
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在多个国家被法律起诉判刑, 罪名包括酷刑罪, 群体灭绝罪和其它反人道罪行
被告 |
起诉地点 |
起诉时间 |
被告罪行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北京 | 2000年8月29日 | 违反国家宪法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联合国 | 2002年10月17日 | 酷刑迫害法轮功 |
江泽民 | 美国 | 2002年10月22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比利时 | 2003年8月20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西班牙 | 2003年10月15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台湾 | 2003年11月17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 德国 | 2003年11月21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 | 海牙国际法庭 | 2003年11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韩国 | 2003年12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罗干 | 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 2003年9月8,11,16,18日 |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
周永康(公安部长) | 美国 | 2001年8月27日 | 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
李岚清 | 法国 | 2002年12月4日 | 酷刑罪 |
刘淇、夏德仁 | 美国(已判,罪行成立) | 2002年2月7日 | 滥施酷刑、残忍、人类罪行 |
赵志飞(湖北610头目) | 美国(已判,罪行成立) | 2001年7月1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吴官正 | 塞浦路斯 | 2003年10月2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 加拿大(已判,罚款1万1加元) | 2003年8月1日 | 诽谤罪 |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 法国 | 2004年1月28日 | 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
《华侨时报》 | 加拿大 | 2001年11月1日 | 诽谤和煽动仇恨 |
《星岛日报》 | 加拿大 | 2001年12月19日 | 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
《侨报》《星岛日报》 | 美国 | 2002年5月23日 | 被控挑起仇恨和诽谤 |
法办江泽民 四十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已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王茂林、刘京等中共首脑、"610”负责人,省政府官员薄熙来、闻世震和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苏境、万家劳教所史英白等不法人员被列入监视名单。追查国际、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和加拿大皇家骑警合作,截止到1月底,将45名中国各级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包括政府官员、"610”办公室人员和劳教所滥施酷刑的管教人员等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会立即受到调查,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并被禁止入境,并可能以"反人类罪”遭到起诉。
- 职务: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原广东省省委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楼
邮编:510080更多信息:李长春,男,1944年生,辽宁大连人,1965年9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1980-1981年 辽宁省沈阳市机电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1-1982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秘书长
1982-1983年 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
1983-1985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市长
1985-1986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兼沈阳市委书记
1986-1987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87-1990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0-1991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1-1992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2-1993年 河南省委书记
1993-1997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至2012年11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 职务: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原广东省省委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邮编:100806更多信息:李长春,男,1944年生,辽宁大连人,1965年9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1980-1981年 辽宁省沈阳市机电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1-1982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秘书长
1982-1983年 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
1983-1985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市长
1985-1986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兼沈阳市委书记
1986-1987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87-1990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0-1991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1-1992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2-1993年 河南省委书记
1993-1997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至2012年11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 职务:厅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政民路51号 广东省司法厅
邮编:510405 - 职务:副主任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合群三马路29号 广东省政法委
邮编:510082更多信息:吕晓,广东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2003-2,原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楼
邮编:510080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楼
邮编:510080 - 职务: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维稳及综治委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楼
邮编:510080 - 职务:省长, 省委副书记(现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楼
邮编:510080更多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邮编:100805
电话/传真:010-63097241、 010-83084028 (转,华侨委员会无公开电话)
原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现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职务:省长, 省委副书记(现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
邮编:510031更多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邮编:100805
电话/传真:010-63097241、 010-83084028 (转,华侨委员会无公开电话)
原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现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职务:“610办公室”主任、省政法委秘书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合群三马路29号 广东省政法委
邮编:510082更多信息:张圣钦,广东省委610办公室主任(2001-4,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广东省政法委秘书长。是省委省政府主要执行迫害的人员。
- 职务:“610办公室”主任、省政法委秘书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合群三马路29号 广东省政法委
邮编:510082更多信息:张圣钦,广东省委610办公室主任(2001-4,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广东省政法委秘书长。是省委省政府主要执行迫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