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吉林省吉林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洪、李欣桐夫妇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2年12月1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吉林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8月9日上午8点,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于洪(35岁,原吉林市交通公司一队司机,现居住在吉林市昌邑区庆丰小区)在上班的路上被船营区公安分局河南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抢走手包,包里有驾驶证、家门钥匙、500元现金等。随后于洪被逼迫回家开门,他的妻子李欣桐被非法抓捕并抄家,抄走电脑、现金等。于洪的父亲因去儿子家也一并被非法抓捕,并被警察押回自己的家中并抄家。当天上午10点多,船营区公安分局、河南街派出所所长等,将居住在船营区光明胡同住宅楼的李欣桐的父母李志军、郭红琴非法抓捕并抄家。2012年9月6日,家属们到船营区公安分局、河南街派出所要人,才知道李志军与女婿于洪、郭红琴与女儿李欣桐已于2012年9月3日分别被劫持到朝阳沟劳教所、长春女子劳教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市公安局局长黎海滨;吉林市船营区政法委书记、船营公安分局局长范立臣;河南街派出所所长高昕,副所长吴涛,办案人李文博;朝阳沟劳教所所长王晓明;长春女子劳教所所长马莉廷,副所长田燕秋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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