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安徽省淮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金丽达的责任人的通告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金丽达,女,50多岁,安徽省淮南市法轮功学员。1999年12月,金丽达因到北京上访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非法关押在淮南看守所近九个月。期间,金丽达遭受到各种酷刑迫害:戴脚镣、手铐、带背铐、在雪地上跑、皮鞭抽打等。2000年,金丽达被转到第一看守所,女管教刘扬把她绑在死人床上长达49天,致使其双腿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看守所警察们怕承担责任,让金丽达的丈夫将其背回家。之后,金丽达又在寿县正阳关,被警察绑架到寿县看守所1个月,其后又被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期间,金丽达在劳教所和精神病院遭受到各种摧残。2003年新年前,金丽达的劳教已到期,但仍被非法超期关押。2003年年底,金丽达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2004年7月,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精神病院才放人。2008年4月9日,金丽达再次被警察绑架到香山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淮北看守所一年七个月。2009年6月,金丽达被相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2009年10月,金丽达被送往宿州监狱继续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徽省淮南市政法委书记黄爱华、副书记(610主任)李家铭;淮南市公安局政保处处长朱林、冯建国(前任);淮南市田家庵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索明辉、王光社;淮南化肥厂副书记孙以坚,保卫科吴化勤;淮化中学副书记李庆;淮南第一看守所女管教刘扬;淮北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明新;淮北市公安局局长张峰,反邪教办主任高波;淮北市中级法院院长戚怀民;淮北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友根;淮北市相山区法院院长张素梅;相山区检察院起诉科孟宪君;淮北市香山派出所警察赵学礼、余建华;淮北市第二看守所所长汝西停,政委陈安华。
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政委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起诉科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反邪教办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花园路7号 淮北市委政法委员会/“610”办公室
邮编: 235000 - 职务:管教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保卫科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政保科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东路辅路 田家庵区公安分局
邮编:232001 - 职务:政保处处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洛河大道与和悦街交叉口 淮南市公安局
邮编:232001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花园路7号 淮北市委政法委员会/“610”办公室
邮编: 235000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戚怀民,男,汉族。曾任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92.10—1995.04淮北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4—1997.04淮北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997.04—1998.03淮北市委政法委助理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1998.03—2000.03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县级);
2000.03—2001.05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1.05—2001.06淮北市纪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1.06—2005.07淮北市纪委副书记(其间2003.11—2004.03淮北市委派驻市公安局临时党委书记、工作组长;
2004.03—2004.07淮北市委派驻市公安局工作组长);
2005.07—2006.01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6.01—2011.01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1—2015年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5.01—2017.12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 阜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236032更多信息:戚怀民,男,汉族。曾任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92.10—1995.04淮北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4—1997.04淮北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997.04—1998.03淮北市委政法委助理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1998.03—2000.03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县级);
2000.03—2001.05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1.05—2001.06淮北市纪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1.06—2005.07淮北市纪委副书记(其间2003.11—2004.03淮北市委派驻市公安局临时党委书记、工作组长;
2004.03—2004.07淮北市委派驻市公安局工作组长);
2005.07—2006.01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6.01—2011.01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1—2015年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5.01—2017.12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