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王玉春、马国起的责任人的通告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分别对法轮功学员郭鸿雁、王玉春、马国起三人非法庭审,而事由仅是因为他们挂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条幅,目前家属分别为他们聘请了北京的律师作无罪辩护。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法轮功学员郭鸿雁(沈阳市惠利来蛋糕店经理)被沈河国保人员绑架并抄家,警察抢走他多年的积蓄、营运资金及大量的私人财物。当时郭鸿雁的父亲和一名雇员也一并被劫持到二经派出所,后郭鸿雁陆续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张士洗脑班、沈阳市看守所。王玉春,男,四十八岁,是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锅炉工。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王玉春在单位被沈河区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沈河区看守所,其妻女因此失去生活来源。马国起,女,五十岁左右,家住沈阳市五爱市场小北门。二零零九年“十一”期间,马国起和女儿一起被沈河派出所警察绑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局长赵金府,国保大队长赵洪涛,警察赵晨、李龙、张浩;沈河区法院院长岳明伟,刑庭庭长李红;沈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宇航,检察官阎旭;沈河派出所;沈阳市看守所;沈河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文章下载:pdf
- 职务:检察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4号 沈河区检察院
邮编:110011更多信息:阎旭:024-24843959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4号 沈河区检察院
邮编:110011 - 职务:法官、刑庭庭长、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沈河区法院
邮编:110011更多信息:李红:024-84119982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沈河区法院
邮编:110011 - 职务:国保大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 职务:皇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国保大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赵洪涛:13904024113、宅024-24849412、办024-24850789、024-22948340
住址:沈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相关文章:-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沈丽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史庚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朝晖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王玉春、马国起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孙正玉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雅斌、易晓琴母女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国际对中共辽宁省近期绑架47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责任人的追查公告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马立新-2018(第 0014号)-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于天敏-2019(第 0021号)- 辽宁省委政法委(更新)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马立新-2019(第 0051号)-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王世辉-2019(第 0082号)-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许振英、姜淑梅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许振英、姜淑梅的责任人的通告(2)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姜鼐 --2022(第 075号)-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 职务:皇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国保大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 皇姑区公安局
邮编:110036
皇姑分局国保大队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
邮编:110014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赵洪涛:13904024113、宅024-24849412、办024-24850789、024-22948340
住址:沈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相关文章:-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沈丽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史庚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朝晖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王玉春、马国起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孙正玉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雅斌、易晓琴母女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国际对中共辽宁省近期绑架47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责任人的追查公告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马立新-2018(第 0014号)-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于天敏-2019(第 0021号)- 辽宁省委政法委(更新)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马立新-2019(第 0051号)-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王世辉-2019(第 0082号)-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许振英、姜淑梅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许振英、姜淑梅的责任人的通告(2)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姜鼐 --2022(第 075号)-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 职务:副区长、沈河分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副区长、沈河分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