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东省乳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慧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05月05日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于慧芳,女,53岁,山东省乳山市金岭中学退休职工。2013年2月25日晚上,于慧芳在乳山市海阳所镇水头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海阳所镇边防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之后被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当天晚上11点多,于慧芳家被非法查抄,私人财物被抄走。乳山市“610”、国保队警察企图对于慧芳非法劳教迫害,劳教所告知已不再接收法轮功学员,警察又将于慧芳送到山东省淄博市“洗脑班”迫害(对外称“法制学校”),并逼迫其丈夫停止工作前去陪同。于慧芳曾于2005年春被非法抓捕并抄家,之后被非法劳教3年,在劳教所内被罚坐小板凳、熬夜和强制做奴工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乳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徽;乳山市“610”办公室主任李林玉;乳山市公安局长刁波,副局长宋吉宝(分管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长刘浩(豪),副大队长宋向军,教导员宋修彬,警察宋详军;乳山市看守所所长刘锡勇;乳山市海阳所镇水头村书记于慧朋(音),治安主任于海峰;海阳所镇边防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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