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河北省唐山迁西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陈百合夫妇的责任人朱振刚等的通告

2013年06月25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陈百合,男,终年61岁,河北省唐山迁西县兴城镇沙岭子村人,200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妻子张桂兰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法轮功被迫害后,他们夫妇因坚持修炼,遭非法抓捕、抄家、劳教和罚款等迫害,陈百合于2012年9月18日凌晨4点10分被迫害致死。2001年2月6日早上7点左右,河北省唐山迁西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朱振刚、司机王伟等人,非法入室,非法抓捕了张桂兰。朱振刚以释放张桂兰为诱因而先后勒索陈百合6千元,不仅没有收据,也没放人,张桂兰还被送到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了18个月,期间张桂兰2次遭强制洗脑。2002年4月,陈百合在给妻子递送法轮功新经文时,被值班警察刘保田发现,朱振刚、王伟、赵新、刘国洪等人随即非法抓捕了陈百合,朱振刚在勒索了陈百合的亲属5千元后,陈百合才被放出;2005年,陈百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上多种疾病不治而愈。2006年5月13日晚上,陈百合夫妻到迁西县渔户寨乡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遭乡派出所和迁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至城关派出所,随后又被送看守所关押;迁西县“610”主任龙立华伙同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分别于2006年9月6日、11月10日、12月18日、2007年1月10日, 4次非法开庭,伪造证据,强加罪名,将陈百合非法判刑4年。2007年4月16日上午,陈百合被非法关押至冀东监狱。2009年3月14日,张桂兰再次被非法抓捕。其女陈晴到迁西国保大队、“610”找 “610”负责人高增才要人,高增才给陈晴所在单位迁西县隆峰建筑工程公司(迁西县一建公司)领导施压,迫使陈晴离开了这家公司。陈晴第2次到国保大队要妈妈时,被国保大队警察徐志刚等人非法抓捕并送拘留所拘留了10天。2009年7月中旬,陈百合被迫害的左眼失明,右眼视力模糊,且患了高血压,家人要求保外就医,被拒绝,冀东监狱人员声称:双目失明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2010年5月14日,陈百合结束4年冤狱,回到家中。不久家人发现陈百合记忆力急剧下降,有中毒的症状。2012年9月17日早,陈百合被迫害致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河北省唐山迁西县政法委书记白兴源,常务副书记高建香;迁西县“610”主任高增才、原主任龙立华(现任迁西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原副主任赵红星(现任迁西县委机要局副局长);迁西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朱振刚、司机王伟、警察徐志刚、赵新、刘国洪,法制科长路印学;迁西县拘留所警察刘保田;迁西县法院副院长陈志刚,刑一庭庭长齐桂亮,副庭长付国瑞;迁西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刘瑞,公诉科长郝海涛,副科长朱文;河北省冀东监狱监狱长张书奇,教育科黄连胜,狱政科王国胜;迁西县渔户寨乡乡派出所所长赵艳军,副所长柴凌雨等;迁西县司法局;唐山中级法院。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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