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卜伟泉、曾桓涛、杨莉霞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11月4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卜伟泉(梅州市鸿艺建筑公司优秀项目经理)、杨莉霞夫妇及黄银英(梅州市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职工)、曾桓涛 (梅州市南龙公司职工)等在梅州兴宁市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卜伟泉的汽车被当场抢走。当晚8点多,10多名警察到卜伟泉的住处(梅城江南新中苑)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两台电脑、手机、现金等财物。同时,10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在居委会人员等陪同下,到新中苑黄银英的家中非法搜查,抄走法轮功书籍等。曾桓涛也被非法抄家。2012年12月8日,梅县检察院非法对卜伟泉、杨莉霞夫妇及黄银英、曾桓涛非法逮捕。卜伟泉、黄银英、曾桓涛被非法关押在梅县看守所,杨莉霞在梅江区芹黄看守所。2013年1月29日上午,梅县法院在梅县新城行政区法院大楼第一审判庭非法对卜伟泉、杨莉霞、黄银英、曾桓涛开庭审判。律师依法为黄银英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4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及民众等100多人到场。2013年3月29日,广东梅州市梅县法院非法宣判:卜伟泉被非法判刑5年、曾桓涛4年,黄银英、杨莉霞各2年。2013年4月17日,黄银英被非法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2013年4月25日,卜伟泉于被非法关押到广东省第三监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梅州市“610办公室”副主任何更文;梅县政法委书记曾繁伟;梅县司法局局长丘建文;梅县“610”主任宋汉平,副主任刘奇谦、高伟鸿;梅县“维稳办”主任廖法元,副主任吴剑清;梅县“综治办”主任赖高峰,副主任陈维嘉;梅县检察院检察长钟坚;梅县法院院长邱忠强;梅县公安局局长黄黎明,副局长叶秋(分管迫害法轮功),副书记、政委杨启宇,国保大队大队长罗展雄;梅县看守所所长张小县;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罗新荣。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梅县公安局大楼
邮编:514700更多信息:副局长叶秋(2002年-2013年,分管国保大队,主管迫害法轮功):宅0753-2223919、13823813048
- 职务:梅州市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法委 610办)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9号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梅州市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黄黎明:办 0753-2342145、13902788993
原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黄黎明:办0753-6111001、宅0753-2156296、13902788993
广东蕉岭县人,汉族,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02年时任蕉岭县公安局政委(1999年在职-2004年10月),后任兴宁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4年12月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2011年8月-2013年11月,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3年11月起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梅州市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北街11号
邮编:514100更多信息:梅州市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黄黎明:办 0753-2342145、13902788993
原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黄黎明:办0753-6111001、宅0753-2156296、13902788993
广东蕉岭县人,汉族,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02年时任蕉岭县公安局政委(1999年在职-2004年10月),后任兴宁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4年12月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2011年8月-2013年11月,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3年11月起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梅州市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 兴宁市公安局
邮编:514500更多信息:梅州市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黄黎明:办 0753-2342145、13902788993
原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黄黎明:办0753-6111001、宅0753-2156296、13902788993
广东蕉岭县人,汉族,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02年时任蕉岭县公安局政委(1999年在职-2004年10月),后任兴宁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4年12月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2011年8月-2013年11月,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3年11月起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梅州市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梅县公安局大楼
邮编:514700更多信息:梅州市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调研员黄黎明:办 0753-2342145、13902788993
原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黄黎明:办0753-6111001、宅0753-2156296、13902788993
广东蕉岭县人,汉族,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02年时任蕉岭县公安局政委(1999年在职-2004年10月),后任兴宁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4年12月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2011年8月-2013年11月,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3年11月起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大道宪梓南路13号区委大院后楼三楼 梅县区政法委
邮编:514700更多信息:区政法委书记曾繁伟(2010年7月-2016年5月):办0753-2589828、宅0753-2255220、13802360111
- 职务:政法委调研员、原“610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法委 610办)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9号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副主任何更文 (具体负责迫害): 办电0753-2277289、宅电0753-2158539、手机13823821001
市政法委调研员(正处级)、原“610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9月至2013年11月)、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何更文,一直参与610工作 - 职务:政法委调研员、原“610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法委 610办)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9号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副主任何更文 (具体负责迫害): 办电0753-2277289、宅电0753-2158539、手机13823821001
市政法委调研员(正处级)、原“610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9月至2013年11月)、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何更文,一直参与610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