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迫害法轮功学员宋春媛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12月0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宋春媛,女,56岁,大兴安岭塔河铁路退休工人,曾遭特大车祸致残,因修炼了法轮功得以重生。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宋春媛因不放弃信仰屡遭迫害,5次被非法抓捕。2000年7月,宋春媛到北京上访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北京前门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审讯,遭警察殴打,被迫在烈日下暴晒4个多小时,被吊铐树上一夜,之后被劫持到大兴安岭新林区看守所20多天,被非法罚款4,000元。2001年,新林公安局及塔尔根派出所警察王喜全等非法闯进宋春媛家中,将她劫持到新林区看守所49天。2003年6月12日,宋春媛等到塔河县复印店印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塔河县公安局许峰、史伟、杨凯(女)、韩玉清及王喜全等非法抓捕并抄家,她的女儿吴丹从杨凯手中抢回法轮功书籍,被扣上所谓“阻碍公务罪”,被塔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7天。宋春媛被非法关押在塔河县看守所40多天后,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3年,之后被保外就医回家。2010年1月21日晚上,宋春媛在发送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塔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史伟非法抓捕,之后国保大队警察李军、史伟、杨凯、王国义、韩德刚及塔林派出所李延国等非法闯进宋春媛家中,抄走法轮功书籍、MP3和电脑等,她的女儿吴丹被劫持到塔河县公安局非法审讯。宋春媛被塔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月,被勒索2,000多元所谓的伙食费。2011年4月26日晚上7点多,宋春媛骑自行车到塔河县大修厂居民区,被郭立军、史伟、李喜忠及塔河派出所警察等非法抓捕并抄家,并被国保大队长李军打骂,被劫持到塔河县看守所。期间,塔河县公安局、看守所不让家人接见,不让送东西。2011年7月13日,宋春媛被非法庭审,所谓罪名是诬蔑的,证物是编造的,4名证人也是假的,也没有律师。宋春媛被非法判刑4年,先后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的集训队、三监区、十监区,并遭洗脑、坐小凳子等折磨。2012年7月8日晚上10点多,塔河县公安局史伟、杨凯等又非法闯进宋春媛家中,将穿着睡衣拖鞋的吴丹非法抓捕到公安局,吴丹被李军等非法审讯,第二天下午才被放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政法委书记冯宝利李树昌 (原任),副书记李恩洋;塔河县公安局局长勾兵,副局长许峰,国保大队队长李军,副队长史伟,警察杨凯、韩德刚、王国义;塔河县塔林派出所所长李志刚,警察李延国、张全林、吴忠谦 (原任);塔尔根派出所警察王喜全;塔河县“610”主任李志华;塔河县看守所所长周权;塔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新生,副检察长汪孟良,代理检察员陈永新、林丹;塔河县法院院长陆长平,审判长郎群,审判员张威、赵丽,书记员刘晶;塔河县郭立军、吕庆芬、田洪林、杨秀清 (伪证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院长王启胜,审判长张贵春,审判员张颖巍、魏永慧,书记员李颖瞳;黑龙江女子监狱监狱长白英贤;新林公安局;塔林小区居委会。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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