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浙江省缙云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胡南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胡南玲,女,61岁,家住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马渡村(现划为新碧街道马渡村)。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胡南玲曾被非法拘留2次、“洗脑班”迫害2次、非法劳教1次。1999年10月,胡南玲到北京上访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缙云县新建镇政法办吴桂生等劫持回缙云看守所一个月,期间被强制背监规,被逼迫跪在地上7小时,在取保候审时家人被迫交4,000元。2000年1月,胡南玲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1个月。2001年9月,胡南玲被劫持到缙云县大源(原小筠乡)“洗脑班”1个半月,期间被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影片、强迫做体操等。2001年12月,胡南玲被缙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新建镇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缙云看守所。之后,胡南玲被非法判劳教2年6个月,被非法关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于2004年4月被放回家。2012年6月5日,胡南玲被缙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新建镇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缙云看守所,于2012年7月5日被非法逮捕。2012年8月10日,胡南玲在取保候审时人骨瘦如柴。近日,胡南玲又遭骚扰,被迫流离失所在外。家人已请律师介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610办公室”主任楼忠强;缙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潜伟峰(分管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晓才,副大队长潘伟庆,指导员朱祝玫,警察陈建文、程辉;缙云县新建派出所所长钭政雄;缙云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周岚;新建镇政法办吴桂生;缙云看守所;莫干山劳教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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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蓬莱路1号(新区公安大楼)
邮编:321400地址2: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寺后路 缙云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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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国保大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蓬莱路1号(新区公安大楼)
邮编:321400地址2: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寺后路 缙云县公安局
邮编:3214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刘晓才:0578-323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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