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四川省广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罗朦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罗朦,女,41岁,四川省广汉市兴隆乡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14年来,她因坚持修炼多次被非法抓捕、2次被非法劳教、1次被非法判刑,累计被非法关押8年多。1999年7月中共镇压法轮功之初,广汉市兴隆派出所警察无视她当时正处于哺乳期,经常把她非法抓捕到乡政府迫害,还将她非法游街示众和毒打。她曾被派出所警察吊铐在农技校的大树上,任凭乳汁流满衣裤也不给放下来给孩子喂奶,她还被非法关押半个月。2000年10月,她再次被兴隆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她被吊铐在兴隆派出所窗户上,遭警察姜天星、李俊、李建新毒打,随后她被非法劳教1年半。在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被关押期间,她遭7中队队长张小芳毒打,被秦姓队长和殷姓干事电棍电击,还被长时间罚站、被野蛮灌食并被剥夺睡眠等,以致她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失去记忆。2002年她回家不到3个月,又被兴隆派出所警察黄代敏、李俊、姜天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2年半。2008年5月四川大地震期间,她去灾民安置点义务给人理发时,被广汉市香港路派出所警察王秀辉和达瓦松布非法抓捕,并被劫持到广汉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她被广汉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广汉市法院仅依据公诉人易玲捏造的证词,就将她非法判刑4年,她申诉到德阳中级法院,仍被维持原判。在四川省简阳市女子监狱里,她遭队长曹玉容长期体罚站立、不让睡觉、强迫做奴工等迫害。她被迫害得心跳过速、手脚浮肿,还经常晕倒。狱警王亚玲和王亚杰每天强制给她“洗脑”,并胁迫其家人逼她放弃信仰。警察余治芳、曾清、张庆等人对她实施迫害,让犯人对其任意辱骂、体罚,以致她再次被迫害致疯。2012年,她4年冤狱期满,回到家中。因家人受人挑唆,不明真相,她只好外出打工。广汉市“610”人员经常去她打工单位骚扰,她被迫流离失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广汉市政法委书记唐礼忠,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杨林,“610”办公室副主任毛莉;广汉市兴隆镇派出所所长郝志杰,警察向彬、李建新、姜天星、李俊、黄代敏;广汉市香港路派出所警察王秀辉、达瓦松布、张彤;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劳教所七中队队长张小芳、李奇、李志强、殷姓干事、秦姓队长;四川省简阳女子监狱警察曾清、余治芳、曹玉容、王亚玲、王亚杰、张庆,犯人陈琦、李永、杨小林、梁英;广汉市检察院公诉人易玲;广汉市法院;四川省德阳中级法院;广汉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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