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上海市徐汇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蔡玉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5月21日更新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蔡玉芳,女,61岁,家住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太原路附近。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2014年5月20日至22日)前夕,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天平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过程中蔡玉芳的手臂被打断,目前,蔡玉芳下落不明。这已是蔡玉芳第6次被徐汇区“610”、公安局、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在此之前,蔡玉芳曾于2000年10月因去北京上访,被上海警方押回后,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2年6个月。期间,蔡玉芳遭受到体罚等迫害,因蔡玉芳拒不放弃信仰,当地“610”人员逼迫她丈夫与其离婚。在她母亲去世时,也不许去见最后一面,一直也不让蔡玉芳与儿子见面。2004年3月1日,闵行区龙柏居委会曾一度要找蔡玉芳谈话,企图让其放弃修炼法轮大法,遭到了蔡的拒绝。居委会找到闵行公安分局龙柏新村派出所人员在她家附近蹲坑,晚上由于亲戚有事找她,她一开门就被警察非法抓捕,被送至上海青浦劳教所内“洗脑班”迫害。2010年3月25日,在上海世博会议期间,蔡玉芳又被徐汇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女子劳教所劳教迫害1年6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徐汇区防范办(610)主任史华英、崔铁军(原任);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副局长许耀进,国保处处长苏沪平,警察王卫星;徐汇分局天平路派出所所长丁平,副所长王道贵阙江燕颜海亮,警察陈明德洪志豪王海兵王倍明,执法办案队副队长许宁;徐汇区建新居委会书记陈薇,主任丁善霞,综治办人员吕俊男;上海市闵行区“610”成员李国忠;原龙柏新村派出所所长姜庆海;上海女子劳教所所长杨凤英,副所长宋斌,政委陈丽华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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