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重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詹兰珍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重庆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8月19日,重庆市法轮功学员李向东、詹兰珍(女,41岁)夫妇在重市在巴南区土桥被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队长苏银等人非法抓捕。之后,谢家湾派出所所长任成国带领8人到李向东位于九龙坡区黄桷坪滩子口田野小区的家中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几千元现金等私人财物。詹兰珍被非法关押在华岩看守所。2014年1月24日,詹兰珍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她随即向重庆市中级法院第五分院提起上诉。2014年2月23日,詹兰珍家人聘请的律师到重庆市中级法院第五分院,见到承办法官余勇,递交了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等有关法律文件。余勇声称有关案卷资料尚未收到。2014年2月28日,重庆市中级法院第五分院在未通知律师和未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情况下,作出非法维持原判的决定。2014年3月21日下午,詹兰珍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女子监狱。2014年5月22日晚,监狱打电话给詹兰珍家属,称詹兰珍胃体有异物。家属于5月25日到监狱要见詹兰珍并想问明情况,监狱拒绝家属与詹兰珍见面。家属无从知道詹兰珍的真实情况,非常担忧詹兰珍。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詹兰珍因不放弃信仰屡遭迫害。2000年11月26日,詹兰珍到北京上访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女子劳教所。2004年8月19日,詹兰珍被九龙坡区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华岩看守所8个多月。2005年9月23日,詹兰珍又被劫持到重庆市女子劳教所,期间遭残酷迫害。2011年11月18日,詹兰珍劫持到九龙坡区白市驿白鹭大庄园“洗脑班”,于2011年11月25日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庆市“610”办公室副主任高重秋,处长王林渝;重庆市中级法院第五分院刑二庭庭长王立新,主审法官余勇;九龙坡区政法委书记陈三惠、宋泓 (原任);九龙坡区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黎绍玉;九龙坡区“610”科长孙小平;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局长廖勇,国保支队队长苏银;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凡;九龙坡区法院院长范晓明;谢家湾派出所所长任成国;重庆市华岩看守所所长陈炜;重庆市女子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九龙坡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原长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原荣昌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重庆荣昌区昌龙大道29号 区分局
邮编:402460
地址2: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玉屏街49号
邮编:402460更多信息:区公安分局局长廖勇:023-68158110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局长廖勇,九龙坡区副区长 (分管的工作:公安、司法、信访、政府维稳、法制工作) 2017.1-
廖勇,男,汉族,1962年11月生,重庆巴南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督察长(兼)。
1997.06—2002.01 重庆市长寿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2.01—2002.05 重庆市长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05—2003.04 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4.09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政委
2004.09—2005.11 重庆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
2005.11—2008.01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副局长(正处职)
2008.01—2010.07 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局长、荣昌县县长助理
2010.07—2011.11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政委
2011.11—2012.02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人选,区政法委副书记
2012.02—2012.09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政法委副书记
2012.09—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政法委副书记、督察长(兼)
- 职务:九龙坡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原长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原荣昌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11号 政府大楼 长寿区政法委
邮编:401220更多信息:区公安分局局长廖勇:023-68158110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局长廖勇,九龙坡区副区长 (分管的工作:公安、司法、信访、政府维稳、法制工作) 2017.1-
廖勇,男,汉族,1962年11月生,重庆巴南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督察长(兼)。
1997.06—2002.01 重庆市长寿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2.01—2002.05 重庆市长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05—2003.04 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4.09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政委
2004.09—2005.11 重庆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
2005.11—2008.01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副局长(正处职)
2008.01—2010.07 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局长、荣昌县县长助理
2010.07—2011.11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政委
2011.11—2012.02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人选,区政法委副书记
2012.02—2012.09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政法委副书记
2012.09—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政法委副书记、督察长(兼)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邮编:400039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舒银(苏银):023-68159501、15922664537、13808364433
- 职务:法官、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 九龙坡区法院
邮编:400039更多信息:审判员吴灿:023-61246691、 023-68152822、023-6815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