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江苏省淮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左康伟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左康伟,女,55岁,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原淮阴市机械总厂工人。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左康伟因不放弃信仰,遭到淮安市、清河区“610”办公室及公检法的迫害,被非法拘留3次、被劫持到“洗脑班”2次、多次遭非法拘禁、被非法判刑3年。2014年3月5日晚上,左康伟在淮阴工学院附近给居民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被淮阴工学院保安构陷,遭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健康路派出所警察尹伟等非法抓捕,当夜被非法关押在淮安市看守所。2014年3月10日,左康伟的丈夫王士新到清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了解情况,遭警察许风粗暴驱赶和威胁。2014年3月17日,左康伟被清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2014年5月26日上午,王士新到淮安市看守所,给左康伟送夏季衣物,发现看守所钱物接收处的电脑显示案件已处于一审阶段,感到很惊讶,因为家属未接到任何通知。2014年6月18日上午9点,左康伟被清河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士新出庭为妻子作了无罪辩护。庭审时,清河区检察院公诉人康莉莉利用清河公安国保与健康路派出所拼凑的、漏洞百出的“证据”以及根本不能成立的罪名,进行非法起诉;因对辩护人的辩护无法应对,庭审草草收场。2014年7月30日上午,清河区法院在第五审判庭第3次对左康伟非法庭审。康莉莉宣读了新的伪造证据。2014年8月22日,左康伟被淮安市清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苏省淮安市政法委书记张亚青;淮安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锦虎;淮安市清河区政法委书记李海波;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局长颜志龙,副局长、“610”主任袁野,国保大队长常书林,警察许风、范进、姜贵才;健康路派出所所长姚开阳,警察尹伟;清河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春虎,公诉人康莉莉;清河区法院院长卢正苏,刑庭庭长张祖超,副庭长李博,审判员左文洁;淮安市看守所所长唐军。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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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001更多信息:审判员左文洁(女 刑庭助审员):0517-8358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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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001更多信息:清江浦区法院刑庭庭长张祖超:1800523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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